山东省烟台市个人所得税怎么收的

【山东省烟台市个人所得税怎么收的】1、全国统一,按下面方法计算:
2、个税计算公式,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新的个税税率表 (从2011年9月1日起实行)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
3、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税率为3%。
4、超过1500元至4500元 税率为10% 105 。
5、超过4500元至9000元 税率为20% 555 。
6、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税率为25% 1005 。
7、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税率为30% 2755 。
8、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税率为35% 5555 。
9、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税率为45% 13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