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法院判决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1、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 , 可向一审法院反映 , 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 , 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 , 不接受教育 , 拒不执行判决 , 根据《婚姻法》规定 , 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 , 要求强制执行 。
2、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 , 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 , 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 , 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 , 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
3、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 。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 , 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逾期不履行 , 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 。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