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与提督】1、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 。又称抚台 。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 。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 。以“巡行天下 , 抚军按民”而名;
2、清代,地方大员的品级为:总督,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 , 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正二品;巡抚,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 , 正二品;
3、提督为武职官名 。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 。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 。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称得上封疆大吏 。若以职能分,提督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达一至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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