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纯正的单位犯罪是哪三个

我国刑法总则第二章第四节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 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 , 给单位犯罪可以如下定义:即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单位谋取利益 , 经单位决策机构或者负责人决定实施的 , 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
三个纯正单位犯如下:
【三个纯正的单位犯罪是哪三个】1、《刑法》第161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2、《刑法》第162条:妨害清算罪;
3、《刑法》第190条:逃汇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