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息最高是多少最高法发布新规,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下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国家允许的民间借贷利率最大是多少?
国家规定民间借贷利息最高不超过年利率24%,都是合法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扩展资料: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也就是说,不超过24%的利息均受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亦有所知
中新经纬2月8日电(魏巍)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密切相关的一年期LPR(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连续两个月下降 。2021年12月20日,一年期LPR报价下调至3.8%,2023年1月20日,再次下调至3.7% 。
自2020年4月20日起,一年期LPR已连续20个月维持在3.85% 。这连续两个月的下调,也意味着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从此前的15.4%降至14.8% 。
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调整有什么影响?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每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基础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了原来“两线三区以24%、36%为基础”的规定 。
根据上述规定,贷款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挂牌利率四倍的除外 。
中国银行法研究会理事肖洒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指出,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取决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的报价,因此连续两个月下调一年期LPR实际上意味着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下调 。
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调整对正在进行的案件有影响吗?小撒表示,上限的变化对处于诉讼中的借贷双方没有影响 。
“由于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取决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的报价,所以在合同成立时就已经确定了上限 。诉讼期间利率上限的变化对已成立的合同没有影响,因此对出借人和借款人都没有影响 。”肖伟说 。
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告诉中新经纬,由于LPR是可变的,也就是说利率上限是浮动的 。利率上限的变化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诉讼请求和执行金额的计算 。
他提到,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对逾期利率和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均有约定 。贷款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选择主张两者,但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挂牌利率4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小撒进一步建议,出借人和借款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及时查询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的报价利率,并以此为参考确定借款合同的利率,以确保自己订立的合同利率在当时的司法保护利率范围内,能够受到法律保护 。
利率下降是大势所趋 。
《规定》指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发生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
不适用于金融机构,也让很多机构松了一口气 。尤其是之前,很多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产品年化利率几乎都是以24%甚至36%的上限发行 。
此轮调整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已降至14.8% 。不过,多位消费金融公司人士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这对消费金融公司影响不大,但未来消费金融公司产品的整体利率可能会继续下降 。
2021年,多地监管部门对辖内包括消费金融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窗口指导,要求将产品贷款利率降至24%以下 。
一位消费公司人士告诉中新经纬,今年以来,所有利率24%或les的产品
虽然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产品利率可能下降不到24%,但远高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 。对此,上述负责人对中新经纬分析称,消费金融公司的成本包括资金成本、风险成本、人员管理成本、科技投入等 。而大多数消费金融公司的成本比LPR高四倍 。
在成本构成中,资金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贷款产品的定价 。据了解,消费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股东资金、同业拆借、ABS发行、金融债券、银团贷款等 。就融资成本而言,ABS优先票面利率在2%-6%左右;金融债融资利率较低,一般在3%左右,个别消费公司票面利率达到7%;银团贷款利率在3%-6%之间 。
上述消费金融公司人士介绍,去年,其公司获得的资金成本也下行,减轻了部分成本负担 。“做到24%基本没问题 。我们仍在寻找更多的探索空间 。”同时,他也强调,消费金融公司的利率调整与市场、客户群、成本、政策等诸多因素有关 。并将顺应中国贷款市场的整体趋势 。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分析,一年期LPR报价下降将导致消费金融公司融资成本下降,进而传导至产品端 。但他同时强调,贷款产品的利率并不完全与融资成本挂钩,还要看借款人的信用情况 。所以总体来说,贷款产品的利率应该会降低,但不一定会体现在个人身上 。
贷款利率下降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该如何应对?黄指出,一方面,很多消费金融公司都在加大对现有客户的运营,比如推出会员制、积分制、股权制等手段留住现有客户;另一方面,一些机构也在积极拓展新的场景和客户群体,加大对普惠金融客户的服务 。
上述消费公司人士认为,利率下行最终考验的是各类消费机构的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找到合适的人,高效运转资金,会给消费金融带来压力,但也会带来
来新的机会 。
相关问答:银行贷款利率有上限吗?
国家已经放开的利率上限的限制,也就是银行贷款利率是没有上限的,所以贷款利息也就没有最高上限一说 。但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 。根据《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第二条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允许存款利率下浮 。1、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贷款利率不再设定上限 。商业银行贷款和政策性银行按商业化管理的贷款,其利率不再实行上限管理,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 。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 。个人住房贷款、优惠贷款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贷款,利率不上浮 。2、建立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 。金融机构以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为上限,实行存款利率下浮制度 。即人民币存款利率下限为0,上限为各档次存款基准利率 。以调整后的一年期存款利率(2.25%)为例,金融机构可在0-2.25%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一年期存款利率 。存款利率不能上浮 。存款利率实行下浮制度的范围包括金融机构吸收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币存款、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 。扩展资料:《贷款通则》第十三条贷款利率的确定 。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第十四条贷款利息的计收 。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 。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相关问答: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15.4%,你怎么看?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个人民间借贷合法利率上限进行了调整,也就是从2015年的“两线三区”调整为同期LPR利率的4倍!
第一、本次司法解释的主要变化
01、司法保护利率上限下调36%!
按照2015年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合法利率上限是年化24%,也就是白话说的月息2分 。
此次将最高利率上限确定为一年期LPR的4倍,结合最新的一年期LPR3.85%,则最高司法保护上限就是年化15.4%,跟原司法保护上限相比,下调幅度为35.83%,约等于36%!
当然,未来一年期LPR会有调整,所谓的司法保护上限年化15.4%也会有变化,但测算方法为LPR4倍是不变的 。
02、将非法民间借贷入刑调整为借贷行为无效、去刑事化
按照2015年司法解释,2年内累计放贷10笔,累计盈利超过一定数额,可以按照非法经营罪论处,将民间借贷行为上升为刑事犯罪 。
从本次新规看,无疑是删除了民间借贷入刑的规定,转而将以盈利为目的的非法放贷行为认定为无效行为 。
也就是说,以盈利为目的的非法放贷行为是无效的,但不至于入刑,不用承担非法经营的刑事责任 。
第二、为什么司法解释才施行不久,就会有如此大的调整?
依据客观社会形势,结合法律精神,大致有如下一些原因:
01、充分尊重合同自愿,既是民法典精神原则要求,又是尊重民间资金融通的客观需要
民间借贷是除以贷款业务为业的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以资金的出借及本金、利息返还为主要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 。
长期以来,民间借贷是社会资金融通的重要一环,也是社会经济活动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在历朝历代都是存在的,难以取缔,“堵不如疏” 。
充分尊重民间、民事主体之间合法的资金借贷,有利于保护合法的资金借贷行为,促进经济活动顺利进行 。同时,也有利于打击非法民间借贷行为,规范民间资金融通 。尤其是在疫情冲击下,多渠道民间资金融通更显示出了便捷灵活、及时高效的优势 。
02、民间资金借贷是长期、广泛存在的经济行为,存在即有其合理性,不宜将其刑事化
不可否认,在民间资金借贷活动中,容易滋生黑恶势力,容易催生犯罪行为,不利于社会治安和稳定 。
但是,民间资金借贷多数时候仍然仅仅停留在经济活动场合,对多数人来说,民间资金借贷是缓解短期资金压力的有效手段,对其生存和发展极为重要,并不容易催生刑事犯罪 。
将2年10次放贷行为或累计获取收益达到一定数额视为犯罪行为,对于稳定社会治安是大有好处的,对于提升治安管理效能也是有好处的 。但这样一刀切之后,不利于民间借贷平稳健康发展 。
不可否认,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融资渠道,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都是国家正规金融的必要补充 。不能因为部分民间借贷案件滋生了黑恶势力,就将全部民间借贷行为固化 。
03、三线两区划分后,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不利于利率市场化改革
三线两区划分,意味着年化24%是受到合法保护的,并且在年化24%-36%的部分是默认的 。这么高的利率保护线,不利于整体市场利率的降低 。
应该说,低利率是资金借贷的趋势,尤其是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之后,众多的合法、规范互联网资金借贷平台,已经发布了众多低利率金融产品 。比如,微众银行微粒贷年化13.5%,网商银行借呗年化18%,百信银行年化22%,都低于法定保护线年化24% 。
将民间资金借贷三线两区下调成LPR4倍,算是回归之前银行贷款4倍的政策,并且迎合了资金借贷低利率化的趋势,有利于整个金融行业市场利率的发展和改革 。
第三、如何看待年化15.4%的民间借贷利率?
01、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终点又回到起点
1991年,最高院发布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
2015年,最高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了民间借贷利率以更加灵活的“两线三区”取代“银行4倍贷款利率” 。
2020年,最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重新确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LPR贷款利率的4倍 。
按最新一期的一年期LPR3.85%测算,民间借贷司法保护利率上限为年化15.4%!
02、年化15.4%意味着什么?
年化15.4%是综合费率!
也就是说,民间借贷合同约定,借款利率是年化15.4%,则如果还有其他一些费用的话,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
年化15.4%同样适用于逾期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若约定的逾期利率高于年化15.4%,超过部分无效 。
另外,债权人如主张逾期利率、违约金和其他费用,总和不超过年化15.4%,超过部分无法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
03、年化15.4%仅适用于非金融机构的个人民间借贷行为,无法约束金融机构年化贷款利率
本次司法解释所谓的15.4%司法保护上限,仅适用于非金融机构民间资金借贷行为,金融机构的资金借贷利率不受影响 。
比如,网商银行借呗年化18%、百信银行年化22%,等等,这些资金借贷利率虽然超越了年化15.4%,但仍然是可以继续执行的 。
04、年化15.4%的溯及力问题
本次司法解释并未说明本次年化15.4%的溯及力问题,但这个问题在司法解释施行后,或将引发重大、众多纷争 。
按一般法理理解看,本司法解释颁布前,当事人基于对法律解释的信赖,依照原司法解释三线两区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借贷利率超过了年化15.4%,后期引发履行纠纷诉至法院,应当按照原司法解释裁判 。
综合全文,民间借贷利率终点又回到起点,大幅下调司法保护利率36%!体现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客观需要,又反映出了司法解释不稳定的特征,虽然值得称道,但如此多变的司法解释,不利于法律在民众心中的稳定性,也不利于经济活动的稳定性 。
民间借贷合法利息最高多少
民间借贷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年利率在24%——36%之间这部分利息,法律不保护 。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 。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偿还,法院同样会驳回 。
总结:年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 。24%至36%作为一个自然债务区,法律不干涉,多给了不能要回,没给也不能强求 。年利率36%以上的为无效,多给了可以要回来 。
基本信息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 。对民间借贷利息纠纷可以参照《合同法》的明确规定:
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 。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 。
第二,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第三,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四,《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
第五,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 。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 。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
以上是法律对民间借贷利息做出的一些明确规定,实践中采取相应的对策,在遇到一些利息纠纷时,可以参照这些规定 。
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关于审理借贷案件意见》第六条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多少?民间借贷 的利率最高是多少? 民间借贷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有关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的内容主要包括: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此外,这一部分还对逾期利率、自愿给付利息以及复利等问题作了规定 。关于24%和36%两道线的解释: 我们划了“两线三区”,我们首先划了第一根线就是我们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的24%,这是一条线 。第二条线是年利率的36%以上的 借贷合同 为无效,这就是两线,划分了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 债务 区,就是24%-36%期间这三个区域 。简单理解,年利率在24%以内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而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 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不会保护你,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则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规定》还具体列举了 民间借贷合同 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包括: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现在我国的民间借贷有很多,但是有些民间的借贷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乱收利息,使受害人遭到了很大的损失,如果有此情况,是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进行提起诉讼,让法院给出一个公平的判决,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 。
民间借贷利息最高多少合法
合法利息最高多少
1、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最高不能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如果超过的,由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对于该部分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 。
2、2022年11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65%,按照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4.6%,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下降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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