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属于开发商违约,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要求维修排除妨害或者解除合同退房,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
[法律依据]
【青岛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该找谁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 貂皮质量怎么判断
- 房子过户费怎么收 房屋过户费用怎么计算
- 质量安全标志在哪些包装上,质量安全标志图片及含义
- 青岛理工大学专业目录,青岛理工大学专业评估
- 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怎么开
- 房屋等级abc什么意思
- 折叠浴缸怎么选购
- 海之声系列助听器质量怎么样
- 鲁迅一生没来过青岛,为什么青岛有鲁迅公园 青岛鲁讯公园
- 房屋证书号码在合同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