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土地如何确权

【父母去世土地如何确权】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 , 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 , 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 , 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
2、在具体工作中 , 应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定 , 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 , 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 , 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 , 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 , 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 。家庭成员内部对推举代表人意见不一致、存在纠纷的 , 待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