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砍伐的法律法规 森林砍伐证


森林砍伐的法律法规为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
(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第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
第四条 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
第五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
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
第六条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
第七条 对于一年内多次盗伐、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八条 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第九条 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
第十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中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应当知道,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一)在非法的木材交易场所或者销售单位收购木材的;
(二)收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木材的;
(三)收购违反规定出售的木材的 。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
(一)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的;
(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或者五株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一百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五千株以上的;
(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五立方米以上或者十株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
第十二条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零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以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定罪处罚:
(一)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采伐数量在十立方米以上的;
(二)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三)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
(四)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第十三条 对于伪造、变造、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其他国家机关批准的林业证件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定罪处罚 。
对于买卖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等经营许可证明,同时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第十四条 聚众哄抢林木五立方米以上的,属于聚众哄抢“数额较大”;聚众哄抢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的,属于聚众哄抢“数额巨大”,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聚众哄抢罪定罪处罚 。
第十五条 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第十六条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执行 。
第十七条 本解释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 。
本解释所称“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
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 。
第十八条 盗伐、滥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的定罪量刑问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的精神,规定本地区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解释第四条、第六条规定的数量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量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森林砍伐的主要原因
森林砍伐的主要原因是1、扩大耕地面积或为获得耕地;2、对燃料用木材的需求;3、造纸等工业用木材的需求;4、建设用木材和对家具用木材的需求;5、道路建设;6、建设房屋等建筑占用土地等 。
森林被砍伐后,裸露的土地经不起风吹雨打日晒 。晴天,由于太阳曝晒,地温升高,有机物分解为可溶性矿质元素的进程加快,雨天,雨水直接冲测,把肥沃的表土连同矿质元素带进江河 。据估计,我国每年约有50多碧困亿吨土壤被冲进江河 。
森林是一种资源,但它们也是大片银慧袭未开发的土地,可用于农业和放牧等用途 。据《国家地理》报道,在北美洲,从17世纪到18世纪末,该大陆东部大约一半的森林被砍伐,用于木材和农业 。如今,大部分森林砍伐发生在热带地区 。过去无法进入的地区现在可以到达,因为在茂密的森林中修建了新的道路 。马里兰大学科学家2017年的一份报告显示锋兄,热带地区在2017年损失了约61000平方英里的森林,这一面积相当于孟加拉国 。
人类为什么要砍伐森林人类砍伐森林是为了自己生活需要,树木可以用来干很多事,在人类的生活中少不了木材,以前人类用木材烧火取暖,用树皮做衣服 。人类砍伐森林主要 :用于造纸 。做为家具,筷子等主要生活用品 。作木地板,三合板,吊顶等工业用品 。综上,人类砍伐树木主要是为了人类自身的需求 。
2022年最新砍伐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采伐森林,及时更新采伐迹地,恢复和扩大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森林采伐更新要贯彻“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执行森林经营方案,实行限额采伐,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第三条 全民、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个人所有的林木采伐更新,必须遵守本办法 。
第二章 森林采伐
第四条 森林采伐,包括主伐、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低产林改造 。
第五条 采伐林木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时,除提交其他必备的文件外,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还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农村集体、个人还应当提交基层林业站核定的年度采伐指标 。上年度进行采伐的,应当提交上年度的更新验收合格证 。
第六条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按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授权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应当有书面文件 。被授权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单位,应当配备熟悉业务的人员,并受授权单位监督 。
国营林业局、国营林场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伐区设计文件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向其基层经营单位拨交伐区,发给国有林林木采伐作业证 。作业证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
第七条 对用材林的成熟林和过熟林实行主伐 。主要树种的主伐年龄,按《用材林主要树种主伐年龄表》的规定执行 。定向培育的森林以及表内未列入树种的主伐年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
第八条 用材林的主伐方式为择伐、皆伐和渐伐 。
中幼龄树木多的复层异龄林,应当实行择伐 。择伐强度不得大于伐前林木蓄积量的40%,伐后林分郁闭度应当保留在0.5以上 。伐后容易引起林木风倒、自然枯死的林分,择伐强度应当适当降低 。两次择伐的间隔期不得少于一个龄级期 。
成过熟单层林、中幼龄树木少的异龄林,应当实行皆伐 。皆伐面积一次不得超过5公顷,坡度平缓、土壤肥沃、容易更新的林分,可以扩大到20公顷 。在采伐带、采伐块之间,应当保留相当于皆伐面积的林带、林块 。对保留的林带、林块,待采伐迹地上更新的幼树生长稳定后方可采伐 。皆伐后依靠天然更新的,每公顷应当保留适当数量的单株或者群状母树 。
天然更新能力强的成过熟单层林,应当实行渐伐 。全部采伐更新过程不得超过一个龄级期 。上层林木郁闭度较小,林内幼苗、幼树株数已经达到更新标准的,可进行二次渐伐,第一次采伐林木蓄积量的50%;上层林木郁闭度较大,林内幼苗、幼树株数达不到更新标准的,可进行三次渐伐,第一次采伐林木蓄积量的30%,第二次采伐保留林木蓄积的50%,第三次采伐应当在林内更新起来的幼树接近或者达到郁闭状态时进行 。
毛竹林采伐后每公顷应当保留的健壮母竹,不得少于2000株 。
第九条 对下列森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采伐:
(一)大型水库、湖泊周围山脊以内和平地150米以内的森林,干渠的护岸林 。
(二)大江、大河两岸150米以内,以及大江、大河主要支流两岸50米以内的森林;在此范围内有山脊的,以第一层山脊为界 。
(三)铁路两侧各100米、公路干线两侧各50米以内的森林;在此范围内有山脊的,以第一层山脊为界 。
(四)高山森林分布上限以下150米至200米以内的森林 。
(五)生长在坡陡和岩石裸露地方的森林 。
第十条 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的更新采伐技术规程,由林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薪炭林、经济林的采伐技术规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
第十一条 幼龄林、中龄林的抚育采伐,包括透光抚育、生长抚育、综合抚育;低产林的改造,包括局部改造和全面改造,其具体办法按照林业部发布的有关技术规程执行 。
第十二条 国营林业局和国营、集体林场的采伐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林木采伐许可证和伐区设计进行采伐,不得越界采伐或者遗弃应当采伐的林木 。
(二)择伐和渐伐作业实行采伐木挂号,先伐除病腐木、风折木、枯立木以及影响目的树种生长和无生长前途的树木,保留生长健壮、经济价值高的树木 。
(三)控制树倒方向,固定集材道,保护幼苗、幼树、母树和其他保留树木 。依靠天然更新的,伐后林地上幼苗、幼树株数保存率应当达到60%以上 。
(四)采伐的木材长度2米以上,小头直径不小于8厘米的,全部运出利用;伐根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 。
(五)伐区内的采伐剩余物和藤条、灌木,在不影响森林更新的原则下,采取保留、利用、火烧、堆集或者截短散铺方法清理 。
(六)对容易引起水土冲刷的集材主道,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采伐作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
第十三条 森林采伐后,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对采伐作业质量组织检查验收,签发采伐作业质量验收证明 。验收证明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
第三章 森林更新
第十四条 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优先发展人工更新,人工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天然更新相结合的原则,在采伐后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必须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
第十五条 更新质量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一)人工更新,当年成活率应当不低于85%,3年后保存率应当不低于80% 。
(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植、补播后的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人工更新的标准;天然下种前整地的,达到本条第三项规定的天然更新标准 。
(三)天然更新,每公顷皆伐迹地应当保留健壮目的树种幼树不少于3000株或者幼苗不少于6000株,更新均匀度应当不低于60% 。择伐、渐伐迹地的更新质量,达到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标准 。
第十六条 未更新的旧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林中空地、水湿地等宜林荒山荒地,应当由森林经营单位制定规划,限期完成更新造林 。
【森林砍伐的法律法规 森林砍伐证】第十七条 人工更新和造林应当执行林业部发布的有关造林规程,做到适地适树、细致整地、良种壮苗、密度合理、精心栽植、适时抚育 。在立地条件好的地方,应当培育速生丰产林 。
第十八条 森林更新后,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应当组织更新单位对更新面积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核发更新验收合格证 。
第四章 罚则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森林法第三十九条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林木的,或者年木材产量超过采伐许可证规定数量5%的;
(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不按批准的采伐设计文件进行采伐作业的面积占批准的作业面积5%以上的;
集体所有制单位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时,不符合采伐质量要求的作业面积占批准的作业面积5%以上的;
(三)个人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林木的,或者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数量、地点、方式、树种,采伐的林木超过半立方米的 。
第二十条 盗伐、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不便计算补种株数的,可按盗伐、滥伐木材数量折算面积,并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处罚原则,责令限期营造相应面积的新林 。
第二十一条 无证采伐或者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数量的木材,应当从下年度木材生产计划或者采伐指标中扣除 。
第二十二条 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自检查之日起1个月内未纠正的,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收缴林木采伐许可证,中止其采伐,直到纠正为止:
(一)未按规定清理伐区的;
(二)在采伐迹地上遗弃木材,每公顷超过半立方米的;
(三)对容易引起水土冲刷的集材主道,未采取防护措施的 。
第二十三条 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五条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
第二十四条 采伐林木的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五条 对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所处罚款,从其自有资金或预算包干结余经费中开支 。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林业部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砍伐森林的原因和后果是什么,各五点最少原因:1、扩大耕地面积或为获得耕地
2、对燃料用木材的需求
3、造纸等工业用木材的需求
4、建设用木材和对家具用木材的需求
5、道路建设、建设房屋等建筑占用土地
后果: 1.水土流失
森林被砍伐后,裸露的土地经不起风吹雨打日晒 。晴天,由于太阳曝晒,地温升高,有机物分解为可溶性矿质元素的进程加快;雨天,雨水直接冲测,把肥沃的表土连同矿质元素带进江河 。据估计,我国每年约有50多亿吨土壤被冲进江河 。
2.流沙淤积,堵塞水库河道
黄河水中的含沙量居全球之冠,洪水到来时,水、沙各占一半 。由于流沙淤积,黄河下游有些地方的河床比堤外土地高出12米,甚至比开封市的城墙还高,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
3.环境恶化,灾情频繁
海南省万宁县的森林覆盖率原来高达63%,由于有森林调节,本世纪四、五十年代没发生过干旱 。后来,人为的破坏使那里的森林覆盖率降至9.8%,从此以后,自然灾害纷至沓来,从60到70年代,平均每10年就有6年闹旱灾,致使21条河的河水断流,3/4的农田受旱减产,25个水库干涸 。特别是森林被毁,使一些珍稀动物失去繁衍基地 。那里的动物就难以生存 。我国的海南坡鹿、华南虎、黑冠长臂猿等珍贵动物都由于生境遭到破坏而濒临灭绝
4.破坏生态平衡
生活在森林中的 动物 无家可归 不得不重新再找一片森林
有的甚至会灭亡 5.植物光合作用减少,致使二氧化碳大量增加,氧气的含量大大减少 。原因:1、对燃料用木材的需求2、造纸等工业用木材的需求3、建设用木材的需求4、扩大耕地5、建设房屋占地
砍伐森林带来的危害,
缺少了氧气的供应,也少了天然的过滤器.
生态的环境被强占,生态循环规律被破坏了.
气温会有所变化,造成了气候的不稳定的变化.
砍伐后树木的废弃物会被燃烧,造成了环境的污染.
在全世界以柴禾为燃料的人口中,我国农民占一半左右.由于森林的大量砍伐,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着烧柴短缺的问题,这种状况使农民将一切有机质能源,如稻草、秸杆、蒿草等充作薪柴,使有机质不能还田,土壤条件恶化,破坏了农村生态平衡.干旱地区,过度砍伐则易引起沙漠化,干旱和荒漠地区植物生长缓慢!由于人口发展对薪柴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因而砍伐林木的数量有增无减,许多干旱荒漠地带的天然耐旱耐寒植物,正以惊人的速度消耗甚至灭绝,西北部许多地区迅速沙化,这种现象如果不加以制止,后果不堪设想.
其次是气候规律失衡.
缺少了氧气的供给,也少了一个防风固沙的屏障. 生态的环境被占具,生物圈规律被破坏了.气温会升高,制造成了气候的不规律的变化.
全球变暖 温室效应
全球变暖是目前全球环境研究的一个主要议题.根据对100多份全球变化资料的系统分析,发现全球平均温度已升高0.3~0.6摄氏度.其中11个最暖的年份发生在80年代中期以后,因而全球变暖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分析表明,虽然地球演化史上曾经多次发生变暖--变冷的气候波动,但人类活动引起的大气温室效应增长可能是主要因素.
温室效应是地球气候正在变暖的自然现象.大家知道,我们人类的呼吸吸入的是氧气,排出的是二氧化碳.二氧化碳能吸收地面的长波辐射,就像一个大棉被盖在半空中,使大气不断变暖,使得地球平均气温越来越高,这就是温室效应.住在北方的人可能说,地球变暖有什么不好?冬天我们就不用再穿厚厚的棉衣了!实际上,温室效应对人类有百害而无一利.首先是自然生态会发生变化;土地荒漠化,森林退向极地,雨量增加,冬天更湿,夏天更旱,旱涝灾害增加,热带将酷热无比,人类难以生存.其次是两极冰块大面积熔化,使海平面上升,那将使生活在沿海的占世界1/3的人口无家可归,世界许多港口城市淹没于一片汪洋之中.造成温室效应,使得空气中二氧化碳过度增加的原因是人口急剧增加,工业迅速增长,再有就是森林过度砍伐.工业增长造成空气严重污染,而森林砍伐断送了人类的氧气仓库,森林能吸收二氧化碳并通过光合作用呼出氧气,人类无休止地砍伐森林,结果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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