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的生效时间

债权债务可以说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关系 , 这其中债权的转让也是很常见的事情 。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 。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 , 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 , 但转让合同生效 , 依照《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 , 必须与债务人有关 。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 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 , 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
【债务转让的生效时间】由此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 。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 , 但未生效 。
合同成立后 , 债权人应及时地(合理期限)将债权转让的事实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 , 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 , 此时 , 转让合同开始生效 。所以 , 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 , 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