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第四十二条,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条 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二项和第一百条规定的精神,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损害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分,依照本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是违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条 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
治安处罚法实施细则全文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
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原文【治安处罚第四十二条,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文】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
第六条 各级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