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十八年分手财产怎么分,分手后怎么分割财产

同居十八年分手财产怎么分,分手后怎么分割财产

现在有些恋爱男女确定关系后 , 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 。但是 , 同居后发现双方不适合 , 导致感情发生变化破裂的 , 就会决定分手 , 而分手就要解决同居财产分割的问题 。
实践中 , 以夫妻名义同居后 , 双方又决定分手的 , 根据当前的法律 , 因为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 所以双方分手时将按同居财产分割 。
不过 , 在进行分割时 , 要先确定同居双方共同财产和个人所有的财产 。
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下:
工资、奖金;
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因继续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
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的范围如下:
一方同居前的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确定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 , 分手时双方将按以下方法处理:
【同居十八年分手财产怎么分,分手后怎么分割财产】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做了约定的 , 从其约定;
同居期间对财产未做约定的 ,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协议;
双方对同居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的 , 将由法院根据详细情况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