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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海宁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 ,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嘉教基〔2022〕11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高中段招生计划的通知》(海教〔2022〕59号)文件精神 , 特制定本办法 。
一、招生原则
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和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
二、志愿填报
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 , 除提前批录取外的其他初中毕业生升学均须填报志愿 , 由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各校的招生计划自主选择 , 志愿一旦确认 , 一律不得更改 。
三、录取批次
今年海宁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共分三个批次 。
1.提前批
海宁市高级中学名额分配定向招生384名;海宁市第一中学、海宁市第二高级中学名额分配定向招生各90名学生 。
2.第一批
海宁市高级中学256名 , 海宁市第一中学630名 , 海宁市第二高级中学180名 。各校招生计划均含特长生和特招生 。
若上述学校在名额分配定向招生阶段招生计划人数未录满的 , 则相应空余学位自动转到该批次统一线上录取 。
3.第二批
海宁市紫微高级中学540名 , 海宁中学360名 , 海宁市南苑中学270名 , 宏达高级中学540名(其中在本市招生270名) 。各校招生计划均含特长生和特招生 。
四、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是在达到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的考生中 , 根据学生的志愿、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进行全面衡量 , 择优录取 。
2.为方便考生填报普高志愿 , 将公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各分数段的人数情况 。对总分并列的考生 , 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合计成绩进行排名 , 成绩高者列前;如再并列 , 则先后依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的次序分别进行排名 , 成绩高者列前 。公布成绩时 , 将向考生本人公布其在并列人数中的名次 。录取中 , 如出现因总分并列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 , 则按考生名次进行录取 。
3.特长生(含特招生 , 下同) 。各相关普通高中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 。招生学校将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 , 经同意后公布并实施 。海宁中学美术特色班继续实行“三位一体”招生 。特长生由招生学校负责专业测试 , 并在高中填报志愿录取前 , 向中招办上报拟录取或入围的特长生名单 。中招办将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的招生办法择优录取 。被录取的特长生要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 , 并有义务代表学校参加相关竞赛和活动 。
五、招生纪律和要求
1.加强招生宣传 。各招生学校应按照市中招办规定的途径、方式进行招生宣传 , 宣传学校自身办学特色、办学质量 , 不做虚假宣传 , 不贬低其他学校 。各初中学校要协助各普通高中进行招生宣传 , 共同做好初升高工作 , 确保完成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
2.做好持证残疾学生的升学工作 。要切实做好符合条件的持有残疾证的考生升学工作 。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全面调查摸底 , 加强教育动员 , 并积极向各普通高中推荐 , 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升学零放弃 。各普通高中不得拒绝招收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 , 要努力创造条件 , 便于残疾学生的在校学习与生活 。7月10日前 , 各初中学校须将持有残疾证的考生的升学情况报基教科 , 9月10日前 , 各普通高中须将持有残疾证的新生的学籍注册情况报基教科 。
3.严格实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本市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各初中学校和教师必须及时如实向学生公开招生学校的招生信息 , 必须将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资料及时发放到每位考生 。
4.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 不得擅自突破招生指标 。如确需增加招生人数或降分招生的 , 必须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后方能实施 , 否则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 由擅自招生的学校承担责任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 。
5.严守招生纪律 。各招生学校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违规抢拉生源;不得采取发放与招生挂钩的劳务费、礼品和宴请等手段组织生源 。各初中学校须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 正确宣传和引导 , 不得违背学生意愿 , 限制、强迫学生选报志愿 。不得违规参与招生宣传和进行非法招生活动 , 不得收取招生学校相关费用和物品 。
六、其他
1.为了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 市教育局设立受理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 , 及时受理、查处有关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 , 投诉电话:8728703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87223891(市教育局) 。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 , 一经查实 , 严肃处理 , 并追究相关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 视其情节轻重 , 按照有关规定 , 给予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 , 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市教育局将在教育网上对违规违纪招生学校进行公开通报批评 。
【嘉兴海宁2022高中招生办法 嘉兴海宁高中录取分数线2020】2.本办法由海宁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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