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焦点与判决结果不一致


争议焦点与判决结果不一致

文章插图
争议焦点和判决结果
争议焦点与判决,一个案件要根据庭审的一系列操作,立案,交换证据,法庭辩论 , 最后陈述,最后总结 。争议的焦点和判决结果分享如下 。
争议焦点和裁决1总结法庭审判中的争议焦点是非常重要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革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若干规定》指出:“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总结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焦点,征求当事人意见”;法官要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辩论 。
在实际审判过程中 , 虽然总结争议焦点花费的时间较少,但其作用不容忽视 。争议焦点的归纳,对双方论点的集中、举证责任的分担,乃至案件的成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庭审中担任代理人的律师在向法庭阐述意见时 , 应尽量总结出有利于自己质证的争议焦点 。
一审 , 证券公司败诉 。
【争议焦点与判决结果不一致】原告认为,取款凭证上的签名不是王本人的笔迹,因此该笔款项是冒领的 。证券公司营业部疏于管理,导致原告委托其管理的资金受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求法院判令营业部返还现金86000元并支付利息 。
一审被告的代理律师指出,根据原告的说法 , 他在2xxX年5月就知道自己账户内的存款被他人支取 , 但直到11月才与被告协商,而在此之前,原告已经在别处开立了指定交易账户,因此可以推断8.6万元是原告自己支取的 。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 。
根据被告代理人的诉讼请求,一审争议的焦点概括为:19xx年8月4日从原告资金账户提取现金86000元是否为原告本人 。
鉴于这个焦点 , 被告必须证明存款确实是原告本人拿的 。为此,法院要求被告提交当日在被告办公室柜台存取款的录像资料、提取大额现金的预约记录以及取款时出票人填写的存款支取凭证 。由于撤诉发生在19xx年8月,原告于20xx年12月提起诉讼,时间间隔两年 , 被告受条件限制无法收集到上述法院要求的证据 。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对原告委托的交易存款负有安全保管义务 , 即被告在办理存款支取业务时,应当严格审查是否为原告本人以原告名义取款,并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核制度,确保交易安全 。
现被告在确认8月4日取款凭条不是原告签字的前提下,没有提供原告提前预约取款的记录 , 也没有提供取款时的视频资料和原告本人真实填写的存款取款凭证 。仅仅因为取款时的交易密码正确,就认定争议款项是原告本人收取的 。因此,被告最终败诉,支付原告人民币86000元及利息 。
对于这样的判决 , 证券公司营业部确实感到很委屈 , 于是重新聘请律师,上诉到二审法院 。
二审,双方各负一半责任 。
在二审阶段,上诉人的代理律师调整了举证和质证的角度 , 包括两个重点:
1.上诉人使用的密码系统经检测符合安全标准 , 证券公司不可能通过操作系统获取密码 。因此,被上诉人是编制密码的唯一权利人,有责任证明密码未被泄露,即已尽最大努力保管密码信息 。
第二,被上诉人在办理委托协议时没有预留自己的签名,不应以自己笔迹以外的现金流回单上的签名要求上诉人承担他人收取存款的责任 。
被上诉人一直坚称签名不是自己的笔迹 , 认为应维持原判 。
二审法院总结的争议焦点是:被上诉人资金账户里的钱被他人取走,上诉人是否有过错 。
鉴于这一争议,上诉人要想证明自己基本无罪 , 就必须设法证明作为客户取款关键依据的签名、身份证、密码具有优先权 。
在得出结论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客户提取存款的一般程序:
1.存款柜员核对客户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客户填写的取款凭证 。
2.查明客户最初存入的存款是否为现金,提取的金额是否超过客户存入的金额 。
3.查明是否由本人办理(如果是代理人,应查明是否有代理人的取款授权) 。
4.根据系统操作程序检查客户存款的数量 。
5.提示客户通过键盘输入资金密码 。如果密码正确 , 在电脑操作系统上填写取款金额,打印取款单 , 并加盖营业部存取款专用章和柜员私章 。
6.将取款凭条交客户确认 , 并加盖私章或签名;
7.将存款提取单提交给银行柜员进行现金提取或转账 。银行柜员办理完毕后,应在存款支取单上加盖储蓄专用章和柜台经办人员个人印章并留存银行联 , 另两联退还存款支取柜员 。
8.存款柜员核对银行柜员印章是否清晰、完整、无误后,以点名应答的方式将客户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客户的存款支取单复印件交回 。
从上述程序来看,客户提取存款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账户内的现金金额大于提取的现金金额;二、向存款柜员提交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取款凭证;第三,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
第一个条件是收到押金的前提 , 也是对客户能否提现的约束;第二和第三个条件是撤军行动成功的必要保证 。证券公司之所以要设置这种重担保,正是出于保证客户资金安全的考虑 。让我们逐一分析这些注意事项:
我国公民身份证的使用期限因申请人的年龄而异,申请人年龄越大 , 身份证的有效期就会越长 。这意味着随着时间的推移,身份证上的照片和真人的差距会越来越大,增加了识别的难度 。
我和身份证上照片里的人核对时 , 只能大致相似,几乎不可能保证肉眼做出的判断百分之百准确 。这也是为什么,平时,我很少拿着和我长得差不多的人的身份证去上班就能拿回车票的原因 。
证券账户卡相当于银行存折 , 是客户收取存款的书面凭证 。由客户自己保管,可以挂失 。证券账户卡独立的安全保护功能其实很差,只有和另外两个结合才能有效 。
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是以有形的形式存在的,很容易丢失或损坏,因此用它们构建的保护非常脆弱 。以前人们用预留印章和签名来加强保护 。虽然很难伪造印章或签名,但还是时有发生 。毕竟专柜小姐不是专家 。为了更好的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 , 减少金融机构不必要的损失 。
现在金融机构的首选是密码保护,然后根据客户要求预留印鉴和签名 。密码由客户开户时设置 , 由系统管理,将除开户人以外的其他人分隔在操作和信息监管两个不同的区域 。
当然,密码也会被黑客挑战 , 但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极低,想要通过电脑入侵别人的账户而不留痕迹就更不可能了 。所以设置密码的客户只要妥善保管密码信息,密码就是最有效的保护 。
让我们回到正题 , 来看看本案涉及的三个因素:签名、身份证和密码 。
王提起诉讼的理由是现金流量表上的签名不是自己的笔迹 。证券公司营业部对此未提出异议,但正如上诉人代理人所指出的,王并未要求预留签名,柜台操作人员如何能一眼认出签名是他人所为?面对这种情况,被上诉人指出,柜员要查身份证,两者结合应该可以看出取款的不是王本人 。
但是我们前面也提到了 , 身份证的安全隐患太大了 。只要申请人的外貌发生变化,其效力就可能大打折扣 。本案中,王在诉讼时已四十多岁,但其身份证却是十多年前办理的 。照片中,他的发型是开叉的,但现实中,他有一个平头 , 其余的外貌变化明显 。
所以柜员不可能一下子得出持证人就是证件所有人的结论,而且这些都是客观原因,无法通过加强技术来改善 。因此,王仅凭签名支持其诉讼请求,显然过于单薄 。
上诉人的律师紧紧抓住的是密码 。虽然这是他们手中唯一的砝码,但其效力应该远胜于签名和身份证 。因为密码是唯一的 , 而且密码只有设置它的王知道,所以密码是最安全的 。
庭审中,上诉人代理律师询问王是否丢失了身份证和资金账户卡,是否向他人泄露了密码,以使法庭认识到密码在本案中的关键作用 。王的回答都是否定的 。
从证言来看,王似乎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但密码持有人的唯一性决定了保管密码的风险从设定之日起就已经转移到了王身上 。所以他必须对交易密码保密 , 并承担泄露后的一切责任 。资金账户提现成功的关键在于,被冒名者输入了正确的密码 。因此 , 无论王是否实际将密码泄露给他人,对这一损失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二审判决认定,没有上诉人出具的资金卡,上诉人的交易系统无法进入提现程序;如果出纳没有输入被上诉人准确的交易密码,交易系统将终止取款程序,上诉人无法继续打印现金流回单,因此不会发生被上诉人股票保证金被他人冒名顶替的情况 。
因此,不能排除被上诉人保管资金卡和对交易密码保密措施不当,导致被上诉人股票资金被他人冒用 , 被上诉人存在过错 。
上诉人有义务保证被上诉人资金账户的资金安全 。因为上诉人的柜台工作人员应当根据电脑记录核对取款金额,打印出现金流回单并当场交出纳签字 , 而实际上上面的签字并非被上诉人本人的签字,所以应当认为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身份核对有误,被上诉人的资金被冒领 , 也存在过错 。最终终审判决双方各负一半责任 。
案件后的思考
本案二审的判决结果仍然令人遗憾,因为这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 但真正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两级审判中不同的争议焦点对案件判决结果的影响 。
一审中,被告代理人“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天撤诉的是原告本人,法庭还总结了争议焦点 。虽然事实上有种种迹象表明原告有嫌疑,但被告直言不讳地指出这一点的最终结果只是加重了自己的举证责任 , 进而把自己置于无法举证的境地 。这次败诉使得被告手中极其有力的证据——密码的优先效力——完全不起作用,直接导致被告一审败诉 。
二审中,上诉人代理人在意识到自己可能存在的举证瑕疵后,回避了关于取款是否为王本人所为的事实证据的纠缠,而是进一步强调了密码持有人的唯一性与冒用存款的关联性 。
这促使二审法院重点关注上诉人对冒名顶替的发生是否有过错 。鉴于此,二审代理人向被上诉人询问了被上诉人是否丢失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或泄露密码信息等一系列问题 。对此 , 被上诉人的回答会有难度,如果答案丢失或泄露,将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答案没有丢失或泄露,我将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上诉人知道自己的密码 。被上诉人只是进退两难 。
二审判决结果之所以会发生变化 , 是因为二审代理人运用了自己的诉讼技巧,使得法院审结的争议焦点有利于自己举证和质证 。在围绕焦点的一系列质证中 , 上诉人代理律师让被上诉人难堪 , 让二审法院合议庭对被上诉人的诚信产生怀疑,轻松避免了不举证的尴尬 。
不要太在意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毕竟受很多因素影响 。重要的是 , 这个案件向我们揭示了,在诉讼中,争议的焦点非常重要 。因此,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都应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 , 在诉讼过程中慎重选择,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以促使法院总结出对自己有利的争议焦点 。
争议焦点与裁决2如何准确概括裁判文书中的争议焦点?
裁判文书是整个司法工作流水线的最终产物,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集中体现,是整个诉讼活动最精炼、最完整的总结 。裁判文书既要在结论上体现人民法院判决的公正,又要通过正确概括争议焦点、透彻的说理分析 , 使当事人知道并理解判决为什么公正 。因此,概括争议焦点是裁判文书的核心和关键,是裁判文书最重要的部分 。
只有争议焦点准确,说理透彻,才能保证判决的准确 , 才能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才能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如何概括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审前阅卷质量 。法官对当事人争议焦点的看法是逐步形成的,包括庭前阅卷、庭前会议、法庭调查、文书写作等 。因此,法官在审前准备阶段应当认真审查诉讼材料 , 通过阅卷明确当事人的诉求、主要理由、主要事实和主要矛盾 。不要等到审判的调查阶段,抓住争议的焦点,这一点非常重要 。
第二 , 在开庭前,要对当事人辩护的实体法律规范进行必要的准备 。法官不仅要查阅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实体法律规范 , 还要查阅被告抗辩主张所依据的实体法律规范 。这其实是一个原、被告双方“找法”的过程 。
三是在法庭审理阶段固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明确被告的抗辩主张 。归纳争议焦点要基于一个原则 , 从确定的争议焦点可以看出下一步的审判思路,便于下一步的法庭调查 。
争议的焦点往往是在明确原被告辩护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双方充分对抗而产生的 。因此,为了准确界定争议的焦点,有必要理清原被告各自诉求和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 综合分析原辩护意见 。
四是裁判过程中法律的准确适用 。法官在起草裁判文书时,应当对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和被告抗辩理由的实体法律规范进行分析,找出法律条文的构成要件 。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必然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如侵权关系、合同关系、不当得利关系等 。结合各种法律关系的特点,准确把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在此基础上准确适用实体法律规范和相关构成要件,再根据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和被告答辩的主张或理由,概括争议焦点 。这样争议的焦点才能真正全面、准确、客观、合法 。
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在总结争议焦点后 , 可以根据“三段论”对每个焦点进行分段描述,即:
1、什么是法律规范;
2.有哪些法律事实?
3.有什么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先陈述法律条文,再陈述案件的争议事实,最后写出结论,做到有理有据,旗帜鲜明 。“三段论”实际上是要求裁判文书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这样推理才有意义和透彻 。
总之,对争议焦点的概括是法官的一项重要技能 , 也是衡量法官司法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 。它不仅是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争议的关键问题,也是制作裁判文书的主线 。因此,法官要善于总结经验 , 不断提高准确概括争议焦点的能力,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满足当事人的合理期待 。
争议焦点和裁决3争议的焦点是什么?
在民商事纠纷中,无论当事人是否同意采用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法院或仲裁庭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 。因此,法院或仲裁庭必须调查证据 , 认定法律事实,判断哪些事实与法律适用相关,哪些不相关 。在法院或仲裁庭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活动中,如何概括和确定争议焦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那么 , 争议的焦点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
有法官提出,所谓争议焦点 , 简单来说就是争议的核心,矛盾的对抗点,案件双方的争议问题 。从形式上看 , 是法官总结的、当事人确认的争议点 。是引领案件审理和纠纷解决的主线和枢纽,也是体现法官对案件熟悉程度和把握法律与案件联系能力的突出标志 。
争议焦点的重要性在于“法官根据争议焦点的指引来控制审判,而当事人的表现、他们对争议焦点的理解、攻防的依据以及采取的应变策略都可能影响判决的结果 。”
认为从字面意义来看,争议的焦点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有争议,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 无争议的事项不能成为争议的焦点;
二是重要,即属于焦点问题,也就是说不解决焦点问题就不能完成争端解决 。
纠纷和纠纷的焦点不一样,所以认定纠纷和确定纠纷的焦点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笔者认为,确定争议焦点的前提是争取对案件事实和争议事项的完整把握 。
虽然笔者主张仲裁庭应尽可能全面地调查案件事实(争议事实),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 , 仲裁庭对争议事项性质的认定及其裁决结果必须谨慎地限定在当事人仲裁请求的范围内,以避免仲裁出现错误 。
以上解释了争议的焦点与判决结果不一致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