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株洲渌口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览


2022株洲渌口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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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株洲渌口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入学方式
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和统筹入学 。
1.划片入学是指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学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按照单校划片的生源排序安排入学 。
2.统筹入学包括多校划片统筹派位和优惠优抚入学 。区教育局先对第四类无房无户学生进行严格资格认定,再根据各个学校剩余学位分布、学生实际居住地合理多校划片,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派位 。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位的,实施电脑派位 。制定具体的电脑派位方案,确保无房无户类学生入学平稳有序、公开公正 。
适龄残疾儿童、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区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惠优抚对象,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渌口区重大投资者子女、渌口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高管子女等由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渌口区公办学校教师子女可申请调剂到任教学校就读 。
(二)生源分类及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 。
1.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渌口城区的户籍和房产,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入学 。
2.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渌口城区且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入学 。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渌口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渌口城区的,以不动产证(房屋产权证)或备案购房合同为依据入学 。有多套住房的,以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的不动产证(房屋产权证)或备案购房合同为依据入学 。
4.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渌口城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合法居住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用多校划片方式统筹派位入学 。
【2022株洲渌口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览】(三)入学证件要求
1.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户口本、不动产证(房屋产权证)或备案购房合同 。小学一年级新生另需提供出生证 。
2.无房无户:户口本、居住证 。小学一年级新生另需供出生证 。
(四)其他情况
1.优惠政策 。严格执行各类优抚对象的政策,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区级重点企业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名单,经审定后提前导入报名系统,家长报名时系统自动核验 。
2.外籍入学 。外国籍和港澳台籍学生参照有房无户或无房无户方式入学 。
3.逾期补登 。网络报名结束后登记的本地户籍学生,如本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
二、新生报名与审核
(一)报名
所有入读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年级或者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在网上报名,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
公办学校7月1日开始网络报名,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公办志愿信息 。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学生在7月15日前完成报名;无房无户这类学生在7月31日前完成报名 。
(二)审核
报名公办学校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信息,通过与区公安局的户籍信息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不动产信息,系统数据自动对接,网上审核 。无房无户类学生信息,由区教育局审核 。
报名公办学校的无房无户类新生报名信息,在8月1日—5日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审核 。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性质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作为入学依据的房产,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 。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 。在这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
(二)户口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6月30日前迁入片区,按照有户类别学生划片就近入学 。
(三)信息资料上报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填报的信息和现场审核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因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
(四)招生入学时间要求
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
四、转学有关规定
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文件规定办理转学、休学手续,杜绝转学造成大班额 。符合条件的转学生,如转入学校学位已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并责成接收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 。
渌口区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城区插班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8日—12日,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教股204室进行现场报名(所需证件参照新生户籍、房产和居住证要求提供),8月中旬由区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进行审核、公示、分派学位 。
渌口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及城郊学校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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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及城郊学校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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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22年渌口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没有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