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由单位的负责人指定的人员组成


【单位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由单位的负责人指定的人员组成】单位保密委员会构成人员需要由单位负责人及其责任人指定人员构成 。依据《中华共和国传统国家秘密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机关、单位责任人以及指定人员为定密责任人,承担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明确、变动和消除工作中 。机关、单位明确、变动和消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须经承办人明确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