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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