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 , 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