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6月8日讯(采访人员余皓 通讯员闵杰)“来,儿子,爸爸带你去吃冰淇淋!”6月5日,对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日子 。在孝昌法院副院长鲁萍长达5个小时的耐心细致调解下,他终于带着孩子回家享受天伦之乐 。这也为一起探视权纠纷的执行画上圆满的句号 。
2018年5月18日,刘某某与潘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后,未成年婚生子由女方潘某监护 。刘某某有探视儿子的权利,探视期间为寒暑假及春节 。但后来刘某某在探望儿子的过程中与潘某发生矛盾,刘某某遂向孝昌法院申请对探视权强制执行 。随后,潘某也提出了执行异议申请 。
由于探视权问题比较特别,不易强制执行,应当以说服教育为主 。立案后,法官鲁萍多次对潘某从情理法角度进行讲解,并具体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敦促潘某配合刘某某探视儿子的权利 。随后,又从父亲的陪伴对孩子心理健康的重要作用等角度对潘某进行劝说,希望潘某能够考虑到孩子的感受,配合刘某某的探视 。
在法官鲁萍融情于法的劝说下,潘某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表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意申请人刘某某的探视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确定了详细的探视期间和地点,二人撤回执行申请与执行异议申请 。
由于小明(化名)长时间没有与父亲接触,对刘某某产生了一定的排斥感 。鲁萍与孩子耐心温柔聊天,提议小明在这个夏天与父亲一起打怪兽 。孩子最后主动牵起了父亲的手,刘某某又带着小明去商店买了生活用品和玩具 。
午后的阳光下,是法与情最好的见证 。
法官寄语:
【探视权纠纷不易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探视权太难了】由于探视权问题比较特别,在执行中,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伤及孩子幼小的心灵,对其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在这类案件的处理中,法官始终坚持以调解为主要手段,用柔性的手段对家长进行情绪引导、准确处理离婚后的关系 。同时以法律讲解为切入点,让其明白探视孩子不仅仅是对方情感上的需求,更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
在此,法官也提醒广大父母,探视权是基于血缘关系的亲权,是维系非抚养一方与子女之间情感纽带的重要途径,不论夫妻双方出于什么缘由离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都不要将积怨和各种不满转嫁到一方的探视行为上,对另一方的探视横加阻拦,并注重关心关爱子女、尊重并理解其的意愿和感受,不应因探视权的行使而引发新的矛盾,共同为子女撑起一把爱的保护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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