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 。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
网友咨询:
怎么说都说不清晰,离婚还说要我赔偿他损失费 。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汪和生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一方赔偿另一方损失费的说法在法律上并没有依据 。
汪和生律师解析:
一、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1.过错方标准
1)过错程度
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 。这些详细情节反映着其主观恶性的不同,不同情节所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所应受到惩罚的程度也不同 。例如,过错方肆无忌惮的重婚、与他人同居或常常通奸,屡次劝诫却不思悔改,甚至因婚外恋情采用更加直接、暴力的方式虐待、遗弃受害人,给受害人精神和感情上造成的伤害要远远大于过错方采取隐秘的方式、存有愧疚心理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 。
2)认错态度
过错方的事后态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假如过错方于事后积极承认错误并积极抚慰受害人,努力取得受害人的理解,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必将减少并易于克服 。相反,假如侵害行为发生后过错方仍旧态度蛮横,无认错之意,甚至恶语相向,暴力遗弃,则必将加重受害人的精神痛苦 。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要考虑到过错方态度的因素 。除了金钱等物质补偿,还可要求过错方采取赔礼道歉的方式,以期更好的达到抚慰受害方的目的 。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从一个方面反应过错方的态度 。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是比较轻易衡量的一个标准,尤其是考虑到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相对偏低的现实,应着重考虑过错方经济能力这一因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使是同一地区的人,收入也是千差万别的,假如过分拘泥于形式上的平等,结果就是造成实质上的不平等 。如果无论过错方的经济能力如何,认定事实就依照约定俗成甚至内部规章径行确定赔偿数额,会导致这样一种后果:富人可以以对其微不足道金额的赔偿获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甚至可以说支付很少的对价,就达到了继承伤害、欺侮受害人的目的,同时受害人并不能因数额较少的赔偿而完全获得心理上的抚慰,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无从实现;而经济条件较差的过错方则可能会因数额巨大的赔偿金而导致以后的生活无法维持,从而对离婚忘而却步,只好被迫维系已经毫无感情的婚姻,无法实现离婚自由的目的 。
另外,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也有利于判决的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否则,不顾过错方状况,判以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而在实际中又得不到执行,不仅有损法律的严厉性,而且无疑是对受害人的又一次伤害 。
2.受害人标准
1)精神伤害的严峻程度
【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不同性别、年龄段、性格的人对精神伤害的抗击能力和恢复能力是不同的,因此同样的过错行为,在不同的受害人身上产生截然不同的后果 。在考虑受害人所受伤害的严峻程度时,一般认为,女性受到同等侵害时产生的精神痛苦要大于男性,正值壮年的人比老年人更轻易从痛苦当中回复,性格敏感、对感情严厉专一的人更轻易受到伤害 。这需要在详细案件中,通过对当事人和案情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做出恰当的评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