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来了离婚新规变化了解一下 新婚姻法离婚细则

民法典来了离婚新规变化了解一下 新婚姻法离婚细则

转眼间,2020年余额已经不足,距离《民法典》生效的日子也越来越近,近日民政部也发布了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最新通知 。这一切都意味着:离婚“冷静期”将正式加入离婚登记程序 。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将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
在现实生活中,根据数据统计,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73%的离婚案都由女性上法院提起诉讼的 。虽然社会上有关离婚冷静期的话题早已热议不断,但既然通过了,建议大家还是可以多了解它,究竟如何看待是一回事,学会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是另一回事 。
首先了解一下,在我国现行的离婚方式程序:目前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记住,二者办理离婚手续的地点也各不相同: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诉讼离婚要上法院打官司 。下面为大家具体介绍:
协议离婚,也被称为自愿离婚 。简朴说就是两个人都已经谈妥同意离婚,签了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办手续 。
但万一夫妻一方想离、另一方不想离的情况,或者一方有重大过错,对另一方造成损害,双方无法和平协定,这时候就要上法院,找律师协助,打官司,也就是现行的第二种方式——诉讼离婚 。
在现行的婚姻法规中,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况是这么规定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而《民法典》对协议离婚的修改,主要就是增加了【离婚冷静期】这一条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计划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 。
而有关新增的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是这样规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这意味着,今后协议离婚将需要走更多流程 。
有关离婚冷静期的“两个30天”简朴给大家总结一下,民法典生效后,协议离婚中有“两个30天”,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就是今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夫妻双方有30天的冷静期 。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不离婚,这婚就离不成了 。请记住,这是第一个30天 。
而冷静期届满后的第二个30天之内,夫妻双方需要共同亲自去领取离婚证 。任何一方不去申领的,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婚也就离不成了 。
我们用大白话总结起来就是,夫妻双方到民政局提交申请后,第一个30天内都不用行动,安静等30天冷静期届满;但第二个30天内,跟第一个30天的冷静期做法完全不一样,需要双方一起行动,共同亲自到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才算成功解除婚姻关系 。
假设情景:小俩口实在过不下去了,决定去婚姻登记机关离婚 。那按照现在的规定,夫妻双方预备一份离婚协议书签好字,到民政局领个号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问清晰你们是不是自愿的、各种问题商量好了没,夫妻一致回答商量好了,决定要离 。那么他会给你们发离婚证,从此你们俩就是路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