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比选必须发公告吗


【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比选必须发公告吗】比较不一定要发公告 。比较招标:是指从自愿报名参加比较的申请人中 , 提前公布条件和要求的一种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 , 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 , 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 , 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
1. 适用的监管法律法规不同

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 , 只要是国内招标活动 , 都受《招标投标法》规范 , 适用范围和法律程序明确;
比较没有明确的定义 。在实践中 , 比较往往是指执行相关法律 , 但《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实际上并不适用于比较 。比较通常受当地政策、行业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限制 。
2. 不同的实施主体
绝大多数招标项目将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大多数选择由买方自行组织 。
3. 不同的选择重点
公开招标的选择重点是选择合格、价格最好的供应商 , 其招标文件必须包括业务、技术等方面 , 选择方法一般为评分制度;
比较的重点是选择最符合整体方案要求的供应商 。通常 , 比较只需要提供方案或方案 报价可以在选择时打分 , 也可以根据综合印象进行选择 。
4. 不同的流程和成本
公开招标需要法定程序 , 整体程序复杂 , 时间长 , 成本高;
比选择程序更简单 , 买方自由度和决策权更大 , 灵活性强 , 耗时短 , 成本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