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证日期怎么算?
房产证的办证时间是这样计算的,一般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的日期或房产证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办证时间 。如果交易过的话,是以每一次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为房产证的办证时间
关于购房的时间界定标准,2005年国家税局曾作过很详细的解释 。
一、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172号对国税发[2005]89号中的关于购房时间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
《通知》第三条第四款中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中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
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
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 。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 。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
2.领房产证时需要注意什么?
领房产证时需要注意的有:
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
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
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
4、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
扩展资料:
房产证的作用:
房产证主要在房屋登记事务范畴中发挥作用,并且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 。房产证首先起到登记行为完成的证明作用 。登记机关在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将房产证发放给权利人,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相应的房屋登记 。
由于房产证记载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产证起到一种备忘的作用 。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掌握自己的财产情况,而不必每每去查阅登记簿 。房产证最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 。
因为房屋的权属情况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而登记簿由登记机关记载并且由该机关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擅自更改登记簿的内容,权利人就面临失权的危险 。
为了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登记机关在进行了房屋登记之后,有必要再向权利人发放房产证,其上记载与登记簿相同的内容 。如果事后发现登记簿的记载有与房产证相异之处,权利人可以房产证的记载对抗登记机关,要求登记机关恢复原记载并承担责任 。
所以,在以登记作为不动产权利公示方法的制度体系中,房产证的主要功用是在约束登记机关的行为,发放房产证是保证登记安全的重要措施 。
参考资料来源:
3.领房产证需要多少时间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证一般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的时间能下来 。办理房产证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资料至房产交易中心,房产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说明的日期缴纳税金,税金缴纳完毕领取房产证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