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委会是什么性质单位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委会是什么性质单位】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管辖的自然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机构,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底层群众性自治机构,村民委员会由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和委员会三至七人组成 。
【法律规定】
《中华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底层群众性自治机构,推行投票选举、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协商民主 。
村民委员会申请办理村内的公共行政和公益慈善,协商民间纠纷,帮助维护社会治安,向政府体现村民的建议、要求及提意见 。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承担并汇报工作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