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重视对百官的监察,建立庞大的监察制度,想“以小制大”

朱元璋重视对百官的监察,建立庞大的监察制度,想“以小制大”

朱元璋通过废中书省、收兵权的手段,牢牢把握了国家的军政大权,但仅仅如此还是不够的,更要想保证军政治理机关的官员都忠心尽职、严格执行皇帝的命令,还需要有另外一套监察机构 。
在中心设立监察机构,最早是秦国的制度 。秦始皇嬴政统一六国后,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秦朝 。秦始皇为了监控文武百官,防止百官有不法行为,特地在中心设立了御史大夫 。以后历代皆沿其制,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心监察机构扩大为御史台,这种封建监察制度为不断适应专制皇权的需要正在日臻完善着 。
设立都察院监管百官洪武元年,也就是1368年,朱元璋曾对御史大夫汤和、邓愈,御史中丞刘伯温、章溢等说,振纲纪、明法度者主要是在你们御史台 。这说明朱元璋对百官监察的重视 。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又专门设立了左、右中丞,为正二品官职;左、右侍御史,为正四品官职 。这年的五月,不知出于何种考虑,朱元璋废掉了御史台 。
御史台被废掉以后,朱元璋又觉得御史台监控百官,其作用是不可小觑的 。于是,朱元璋又于洪武十五年恢复了御史台,并将其更名为都察院,同时,还对机构本身作了相应的调整 。都察院设立了监察都御史,为正七品官职;各道监察御史,为正九品官职 。其职责是上至纠察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下到弹劾小人构党作恶,从“学术不正”到变乱祖宗制度等等 。
每道铸印二枚,一枚由资深的御史掌管,一枚则藏于内府 。有需要用的时候可以拿给他,但是用完后要及时监察归还 。
洪武十六年,都察院被升为了正三品衙门 。第二年正月,又被升为了正二品衙门,设官齐全,使监察制度在组织形式上趋于完备 。这时都察院设立了左、右都御史,为正二品官职;左、右副都御史,为正三品官职;左、右佥都御史,为正四品官职 。下面主要说说左、右都御史的权力和职掌 。
【朱元璋重视对百官的监察,建立庞大的监察制度,想“以小制大”】左、右都御史是专门负责纠劾百官的长官,其职责是辨明冤情,提督各道 。详细来说就是都御史有三劾权、职官考察权和司法监督权 。
三劾权是指都御史对京官行使的三项纠劾权力,即凡大臣奸医,小人构党、作威作福乱政的,必须予以弹劾;凡百官贪冒、破坏官纪的:必须予以弹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的,必须予以弹劾 。
而职官考察权,顾名思义也就是对在朝官员进行考核和监察的权力,它由都御史与吏部长官共同行使 。都御史的司法监督权主要是在朝廷发生重大案件时,由皇帝下令三法司会审时行使的 。都御史与六部尚书品秩相同,合称为“七卿” 。
以小制大 皇帝耳目朱元璋对监察制度的一大贡献便是在都御史下再设十三道监察御史,以一个布政司为一道,每道设立七至十一人,共计一百一十人 。职权是纠劾百司,辨明冤情,凡是大臣奸邪、小人构党、威福乱政、官员贪污舞弊、“学术不正”和变乱祖宗制度的行为随时都可以举发弹劾 。
在京的监察御史的职责是巡视京营、仓场、内库、皇城,参与监临乡试和会试等;在外地的监察御史的职责是巡按、督学、巡盐、巡游、监军等 。特殊是巡按御史,他要代替皇帝巡察地方,大事上奏皇帝裁断,小事则自行处理,是最有威权的差使 。
虽然监察御史只是个七品官,品级和外任的知县是一样的,但是它却是很有权力的官职 。皇帝利用他们来挟制大官,以小制大,以内制外,赋予了他们很大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