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都有哪些权利】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的权利有: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 。在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 。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 , 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
根据《刑法修正案》规定,执行死刑条件由如果故意犯罪 , 查证属实,发生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 , 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 如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贩毒,等危害国家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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