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克扣工资或无故拖欠工资,根据《工 不发工资打什么电话投诉



假如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利益,拖欠工资或无端欠薪,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18条的规定,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各个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利监督用人单位工资发放 。现阶段,在我国劳动行政部门划入到人力资源和社保障部,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保部要求全国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投诉举报电话为12333 。
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克扣工资或无故拖欠工资,根据《工 不发工资打什么电话投诉】《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个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利监督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现象 。用人单位有下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利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付款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其付款赔偿费:(一)乱扣或是无端托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付款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费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