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能不能离婚 婚姻常常冷暴力要离婚吗

家庭冷暴力能不能离婚 婚姻常常冷暴力要离婚吗

夫妻之间语言攻击,算不算家庭冷暴力?家庭冷暴力如何界定?前几天有朋友留言,希望关于家庭冷暴力的法律文章 。实际上,家庭冷暴力更多属于一种精神上的暴力,在法律上有很多空白 。法律智囊团小编结合相关法律,进行了整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
家庭冷暴力,包括冷嘲热讽、不管不顾,通过暗示威胁、语言攻击、经济和性方面的控制等方式,达到用精神折磨摧残对方 。
其实,“语言攻击”虽然没有动手打人,其造成的社会危害一点不比肢体暴力小,“软刀子杀人更可怕” 。不同于看得见的拳打脚踢,“冷暴力”的表现形式更加多样和隐蔽,这也给当事人维权举证、警方执法、妇联等机构介入调查带来了困难 。
针对家庭出现冷暴力行为,法律有哪些规定呢?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常常性谩骂、吓唬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常常性谩骂、吓唬”等精神侵害也被写入了《反家暴法》,但是仅仅在法律上明确“常常性谩骂也是家暴”实际上仍是远远不够的,需进一步对此进行更明确细化的详细界定,以便提升“常常性谩骂也是家暴”的现实可执行可操作性 。如,对“常常性谩骂”中的“常常性”毕竟如何细化界定、其客观标准到底是什么——谩骂到什么频次,才算是“常常性”?再如,在家庭这样一个特别的相对封闭、私密的环境下,面对“常常性谩骂”如何更加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也需进一步明确 。
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的问题,不同于传统的家庭暴力取证,施虐者主要以精神虐待为主 。法律智囊团小编认为,家庭冷暴力行为实施的隐蔽性,给受害者取证带来了很大程度上的困难,在法律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需详细问题,详细分析 。
那么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实自己遭受了家庭冷暴力呢?
关于合法证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七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与勘验笔录,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收集证据:
可以通过影像记录、音频录音等形式收集好证据,并找人作证;
假如施暴人在受害人身上留下了伤痕,可以去做医学鉴定,作为对方实施暴力的法律证据;
了解施暴人的成长环境,分析施暴人的暴力行为是否的成长环境有关;
假如出现家庭冷暴力的情况可以先找居委会调解,调解不成再报警,出警记录、询问笔录、调解书都可以作为相关证据;
假如家庭冷暴力造成抑郁、心理疾病等严峻情况,病例、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
子女、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提供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采信 。
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对于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我国目前的做法是:
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一:协议离婚(去当地民政局办离婚)
夫妻双方假如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则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
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二: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
终结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离婚诉讼 。这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救助形式,也是常常被当事人采用的救济方式 。假如男女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协议 。则可以保留上述证据(例如:造成抑郁、心理疾病等严峻情况,病例、鉴定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