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支持下列有效证据 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法院支持下列有效证据 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据统计,2014年至2017年的家庭犯罪案件中,有252名被告人涉及故意杀人罪,其中由受害人转化为以暴制暴者的有117人,占46% 。以暴制暴并非解决家暴问题的合法方式,反而会酿成更多的悲剧,受害者在遭受家暴时应当拿起法律武器合法捍卫自己的权益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离婚审判大数据报告》显示,在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中,有14.86 %是因为家庭暴力,实际数字应该远远超过 。由于家暴属于婚姻法认定“感情破裂”情形之一,且家暴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影响,所以假如认定家暴,一般会判决离婚 。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有三分之一的女性遭受过家暴,大部分的施暴者是她们的亲密伴侣;然而仅有40%不到的女性曾寻求帮助,不到10%的女性报过警 。所以在实务中,常常会出现受到暴力一方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证实其被家暴的情况,使得法院无法认定家庭暴力,也不会判决离婚 。
我们团队这么多年代理的家暴相关离婚案件,有的受害者能举证,有的就因为不注重证据的收集导致举证不能 。
面对家暴,受害者该如何收集证据呢?法律智囊团通过一起案例的分析,向大家介绍可以证实受害者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类型:
【案例】李某与丁某离婚纠纷案
2013年李某与丁某经人介绍熟悉后不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育一子 。2016年8月,丁某殴打李某,导致李某左眼、左脸颊等处受伤 。为此,李某于2016年10月24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同年12月1日,丁某酗酒后到李某父母家中,与李某父母发生冲突,并殴打、辱骂赶到现场处置的公安民警和协警,丁某被治安拘留十天 。2017年1月,李某、丁某经法院调解和好 。此后,双方常常因感情纠纷发生口角 。2018年3月,李某作为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李某为证实案件事实,向法院提交了如下证据:
1.诊断证实一份,李某被打伤的照片两份;
2.2016年民事起诉状、庭审笔录各一份;
3.丁某承诺今后不再殴打李某的保证书一份;
4.接、出警情况登记表、治安案件立案报告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讯问笔录各一份;询问笔录两份 。
【法院认为】
被告曾实施家庭暴力,殴打原告致伤,并与原告的父母发生冲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足以认定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事后,虽经法院调解和好,但是双方在之后的生活中常常因感情纠纷发生口角,原告再次起诉果断要求离婚,可见双方感情没有恢复,故原告的离婚哀求,法院予以支持 。
【法院判决】
准许原告李某与被告丁某离婚 。
如前文所述,在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往往因为受害方无法举证证实遭受家庭暴力,导致家庭暴力行为难以在诉讼中被认定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此类案件中,受害方需要对存在家庭暴力的事实负举证责任,联系上述案例及目前司法实践来看,家庭暴力受害方可从以下方面提供证据 。
一、施暴方承认其实施家庭暴力的文字记录或陈述
如上诉案例中“丁某承诺今后不再殴打李某的保证书”,从一方面也就证实了丁某曾进行过施暴行为 。受害方提供施暴方自行书写的保证书、道歉书,假如这些材料中施暴人对家庭暴力事实予以描述并认可,能够真实的还原家庭暴力实施的过程,那么对于法院认定家庭暴力事实有一定的作用 。
二、能够证实施暴方家庭暴力行为的照片、视频等
在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受害方往往提供的照片是受伤后的照片,在此情形下,单凭受伤部位照片难以判定加害方,对于认定家庭暴力行为有一定难度,需要其他的证据进行辅证 。这就需要受害方提供能够证实行为人存在家庭暴力的照片,假如有施暴者实施家庭暴力过程的视频是最好的,视频证据比照片证据更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