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婚发现双方不合适 试婚后发现不适合怎么办

试婚发现双方不合适 试婚后发现不适合怎么办

在传统的婚事习俗当中 , 收送彩礼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和仪式 , 不过很多人在彩礼这个问题上或多或少都碰到过烦恼 , 两个人过好了就什么都好说 , 过不好就是麻烦事 。
这不 , 小张和女友小红经人介绍熟悉 , 相处一年多以后 , 两个人都觉得对方不错 , 两家人也都支持 , 便定下了婚约 。在订婚当天 , 小张家给小红5万元的彩礼钱 。在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前提下 , 小张和小红便同居了 , 在同居的半年时间里 , 两个人常常因为生活琐事吵吵闹闹 , 最后决定分手 。不过 , 在谈到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时 , 小张和小红再次出现了分歧 , 小张认为的既然已经分手 , 那彩礼钱就必须返还 , 而小红却认为彩礼钱是当初的赠与 。况且还在一起生活了半年多 , 这钱不应该退还 , 双方为此争论不休 。最终闹上法庭 。
您身边是否也有亲属或者朋友碰到过这样的纠纷你知道吗?碰到这样的纠纷之后 , 大家又是如何解决的呢?
我们先来看看在街头采访市民的时候大家是怎么说的:
甲:这个彩礼钱怎么处理 , 看多长钱 , 看双方父母 , 家长和这俩孩子 , 双方协商一下看怎么弄 , 
乙:我认为该返回来 , 作为男方人我就认为应该返还 , 但是作为女方可能就不想了 。
丙:家长和这两个孩子双方协商一下 , 看怎么弄 。假如协商解决不了的话 , 那只能走法律 , 
看律师用法律的视角来给我们作一下回答:
律师:虽然小张与小红按照习俗订立了婚约 , 并且已经共同生活 , 在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 仍属于同居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 , 当事人哀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 假如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二 ,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应用前款 。第二 ,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所以小张要求返还彩礼的要求符合法律的规定 , 但在司法实践中还应结合详细情况 , 应扣除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使用的部分彩礼钱 。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 , 现在很多人在谈婚论嫁的时候 , 对待彩礼的问题也越来越开朗 , 其实彩礼它只是个形式 。要害还得是两个人真心的相爱 。因为相亲相爱才是幸福的一家人 。
【试婚发现双方不合适 试婚后发现不适合怎么办】在最后 , 我们要跟您说上一句 , 神仙伴侣好姻缘 , 强扭的瓜也不甜 , 既然选择放开手 , 金银钞票分清晰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