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腿骨损伤命例:戊寅日柱生于辛未月命理

腰腿骨损伤命例:戊寅日柱生于辛未月命理
马X,男, 1989年7月 17日 (六月十五日) 8:02分生人 。
命局八字:己巳年,辛未月,戊寅日,丙辰时
年 月 日 时
己 辛 戊 丙
巳 未 寅 辰
大运:庚 己 戊 丁 丙乙
【腰腿骨损伤命例:戊寅日柱生于辛未月命理】午 巳 辰 卯 寅丑
年龄:3 13 23 33 4353
命理分析:
命局八个字除月干辛金外(实际上辛与丙也合于其中),其余七字由天干戊己丙、地支寅巳未辰结党,形成焦燥之火土旺势 。日主戊土生于未月燥土,年时二柱己巳丙辰生助戊土,寅为火土之长生,又生时干内火,命局燥土过旺,甭说无明水,就是有水也难存矣 。时支辰虽为湿土内含癸水,盖头丙火又时值未月,所含癸水已燥之干涸 。月F唯一辛金坐未虚透,非但不能泄其土燥,反而被燥土晦之,弱金则谓病神也 。此造属于典型的弱水型命局范畴(原本无水),然而本造为肾系统和骨骼最易患病的体质 。实际上本造为长期腰、腿痛的骨病患者 。
审证法治
经日:寒者热,热者寒,微者逆,甚者从,坚者削,客者除,劳者温,结者散,留者攻,燥者濡,急者缓,散者收,损者益,逸者行,惊者平,逆者,从反治,热因药,寒佐用,寒因药,热反佐 。塞因者,塞用者,通因者,通为用,其始同,其终异,可破积,可溃坚,可气和,可必已,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旁取之,病在旁,中取之 。
【注释】此段经文与命理学辨证理论的“命局过寒宜调候、过热宜湿泄;过旺、过实宜泄之、抑之、制之;过弱、过衰宜生之、扶之、助之;泄甚则宜从之,旺之从旺,衰之就衰”的命理阴阳五行生扶、克制、从泄理论相同一理 。
治之,寒证用热剂,热证用寒剂,客邪证用驱除法,劳证用温法,结证用散法,留邪用攻法,燥证用濡润法,急证用缓取,散证用收敛,损证用补益,逸证用动行,惊证用平调等等 。此皆逆其性而治之,统日正治 。惟微者逆之,即病邪轻微,才可用正治之逆法 。如甚者必从之,即病邪深痼,如巨盗,巢穴深固,则非诱之不为攻,故甚者从之,从之即诱之症状显现之义 。逆为正治法,从为反治法,即寒用寒诱,热用热诱之法,投其所好,再正治歼之 。
热药因寒而得用,寒药因热而得用,即反佐之治法,即甚者从之应用 。乂有一义是热病用热,寒病用寒,以火攻火,以水攻水法,此必命局呈大虚有实状,大实有虚的症状者可用之,非泛泛而乱用耳 。塞因塞用,如满逆不下,从吐法而越之 。通因通用,如泻痢不止,从而攻下,或润降之 。
用药或服法,其始则与病同,所以诱之,其终则与病各异,所以诱敌而歼灭之 。变幻莫测,故可破坚积,最后可使气平和,而病必愈 。
后几句说,又申言治病不可逐末,当求其原委所在,如病在头、目、耳、喉间,则病在上,然多是肝肾之邪逆犯,故当取之下 。大小便不利,病在下部,然多是心肺传移之病,故当取之上 。病在中,属脾胃,然多是肝胆之邪所犯,故宜旁取之 。“厥阴不治,取之阳明” 。即“病在旁,中取之” 。《内经》治法精详,崇本之论 。参以后贤,则审治处方,万举万当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