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八字格局之正官格,通过实例详细解读正官格成格八字命运


四柱八字格局之正官格,通过实例详细解读正官格成格八字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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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神官杀 , 同为克日主者 , 但一阴一阳克制日主 , 性质就有了区别 。“同性相互排斥 , 异性相互吸引” , 这是大自然万事万物定律 。所以 , 官克身性温和 , 杀克身就相对粗暴了 。因此 , 古人认为正官就是善意约制 , 七杀就是带有敌意的克制 , 正官是吉神 , 七杀是凶神 。由此而知 , 取格论命 , 吉神格、凶神格就有别了 。官格 , 官星弱身旺者宜生扶官星 , 官强身弱者宜化泄官星 。但身强身弱 , 官星绝不可让伤官直截克破 , 见食神约制反而不忌 。所以 , 正官格 , 最佳辅助官星者就是财和印星 。但官星生财如果太强旺无印 , 劫比也是辅助 , 可助日主平衡官财 。命批八字婚姻事业财运健康子息请加微信dangtianjia
也由此可知 , 官格身弱者看印或劫比(喜用神) , 身旺者看官财(喜用神) 。这基本上就是论正官格的大原则、总方针 。除此之外 , 正官格八字也有近十万之多 , 八字组合千变万化 , 加上行运 , 就难一概论之 , 必须分类全方面论述 。
评论《子平真诠》论正官
一、附《子平真诠》论正官
官以克身 , 虽与七煞有别 , 终受彼制 , 何以切忌刑冲破害 , 尊之若是乎?岂知人生天地间 , 必无矫焉自尊之理 , 虽贵极天子 , 亦有天祖临之 。正官者分所当尊 , 如在国有君 , 在家有亲 , 刑冲破害 , 以下犯上 , 乌乎可乎?
以刑冲破害为忌 , 则以生之护之为喜矣 。存其喜而去其忌则贵 , 而贵之中又有高低者 , 何也?以财印并透者论之 , 两不相碍 , 其贵也大 。如薛相公命 , 甲申、壬申、乙巳 , 戊寅 , 壬印戊财 , 以乙隔之 , 水与土不相碍 , 故为大贵 。若壬戌、丁未、戊申、乙卯 , 杂气正官 , 透干会支 , 最为贵格 , 而壬财丁印 , 二者相合 , 仍以孤官无辅论 , 所以不上七品 。命批八字婚姻事业财运健康子息请加微信dangtianjia
若财印不以两用 , 则单用印不若单用财 , 以印能护官 , 亦能泄官 , 而财生官也 。若化官为印而透财 , 则又为甚秀 , 大贵之格也 。如金状元命 , 乙卯、丁亥、丁未、庚戌 , 此并用财印 , 无伤官而不杂煞 , 所谓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

然而遇伤在于佩印 , 混煞贵乎取清 。如宣参国命 , 己卯、辛未、壬寅、辛亥 , 未中己官透干用清 , 支会木局 , 两辛解之 , 是遇伤而佩印也 。李参政命 , 庚寅、乙酉、甲子、戊辰 , 甲用酉官 , 庚金混杂 , 乙以合之 , 合煞留官 , 是杂煞而取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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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官格透伤用印者 , 又忌见财 , 以财能去印 , 未能生官 , 而适以护伤故也 。然亦有逢财而反大贵者 , 如范太傅命 , 丁丑、壬寅、己巳、丙寅 , 支具巳丑 , 会金伤官 , 丙丁解之 , 透壬岂非破格?却不知丙丁并透 , 用一而足 , 以丁合壬而财去 , 以丙制伤而官清 , 无情而愈有情 。此正造化之妙 , 变幻无穷 , 焉得不贵?
至若地支刑冲 , 会合可解 , 已见前篇 , 不必再述 , 而以后诸格 , 亦不谈及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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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子平真诠》论正官“天祖、国君、家长”比喻说
通过对《子平真诠》论正官的这段开场白“官以克身 , 虽与七煞有别 , 终受彼制 , 何以切忌刑冲破害 , 尊之若是乎?岂知人生天地间 , 必无矫焉自尊之理 , 虽贵极天子 , 亦有天祖临之 。正官者分所当尊 , 如在国有君 , 在家有亲 , 刑冲破害 , 以下犯上 , 乌乎可乎?以刑冲破害为忌 , 则以生之护之为喜矣 。存其喜而去其忌则贵 , ”的分析思考 。命理 , 应该以自然人伦之理论断呢 , 还是也需要论其纯阴阳五行之理呢?命理既就是有着“天祖、国君、家长”人伦之理 , 是否不需要辩证法论之?
正官是克身者 , 可以比喻成“天祖、君王、家长、政府” , 可以管制日主 , 那伤官格生财、食神格生财无官杀者 , 日主无管制 , 是不是就无“天祖、国君、家长、政府意识了呢?是不是就是目中无人、无法无天的暴徒了呢?
所以 , 我们首先必须搞清楚这个问题 。不然 , 正官格的正官 , 我们如何正确理解和应用 , 就不能很好的把握 。
(一)、命理若是纯自然人伦之理 , 《子平真诠》开场白的比喻之论就应该正确 。官星确实好象有如“天祖”、“国君”、“家长”之尊 。所以 , 就忌刑冲破害 , 因为冲刑破害 , 就是“犯上”嘛  。当然 , “则以生之护之为喜矣” 。但是 , 这样的论断 , 一定就正确吗?
冲刑是什么 , 冲刑一定就是“犯上作乱”吗?合理的刑冲、适当的刑冲 , 也是“犯上作乱”?那历史上著名的谏臣魏征 , 时常顶撞皇帝李世民 , 岂不是“犯上作乱”了?皇帝说什么 , 大臣都得伏首臣服 , 惟命是从 , 一个不字都不说 , 这样的大臣 , 就是对皇帝“则以生之护之为喜矣”?这岂不坏了天下大事!
所以 , 命理既是以人情人伦“天祖、国君、家长”之理论之 , 也需要辩证法对待 。顶撞皇帝、父母 , 也需要看是善意 , 还是恶意 。不可一见顶撞皇帝、父母 , 就认为是“犯上作乱 。因此 , 官星不是不可刑冲 , 但只要刑冲得当 , 照样能成格局富贵 。冲刑得当 , 就是对官星的约束 。不冲刑、又不可克制官星 , 一味的保护官星 , 得宠、专权的皇帝若独断专行 , 岂不坏了国家大事!
(二)、把官星若一味地比拟成“天祖、国君、家长” , 在命理上 , 有些地方、有些方面就解释不通了 。若以纯阴阳五行之理直截论之 , 就更容易理解 , 不会产生混乱 。
例如1、《三命通会》中刘思问都宪命造
             伤官 比肩 日柱 偏财
乾造:己卯 丙子 丙午 庚寅
正印 偏印 正官 偏官 正财 偏财 伤官 食神
大运: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刘思问都宪命造 , 若以纯格局阴阳五行之理论之 , 子当令本是正官格 。但卯刑子、午冲子 , 官星就破了 。妙在天干伤官己土出自午中 , 能化午丙之火生其庚金财星 , 财又能救官 , 就不至于破格 。更喜有癸酉、壬申好运助财官 , 因此就转破为成格局 。子被卯刑、子被午冲 , 在癸酉、壬申运就恰到佳处 , 因刑因冲才能拥有“都宪”之贵 。
都宪 , 官职名程 。明朝 , 都宪是都察院、都御史的别称 。
若以人情人伦之理论之 , “冲刑”就“犯上作乱了” 。犯上作乱者 , 怎可得到皇帝重用使其武贵呢?若以人伦之情论之 , 这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 , 命局与行运中变化 , 就难以人情人伦之理说通了 。反以格局的纯阴阳五行之理 , 按格局之需程序论之 , 才是实实在在的命理 。
例如2、《三命通会》中高曜府尹命造
              劫财 正印 日柱 伤官
乾造:甲寅 壬申 乙巳 丙子
偏印 劫财 比肩 伤官 食神 正财 偏财 正官
大运: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高曜府尹命造 , 若以格局纯阴阳五行之理 , 按格局法程序 , 官格官星被寅申巳三刑刑坏了 , 还透伤官 , 有印不能解救 , 就是破格 。但是 , 以格之变化论 , 地支有申子水局、申上还透壬水印星 , 就作印格论 。印格身旺就可用伤官泄秀 。身旺泄旺 , 印与伤官两不碍 , 反可构成印生身、伤官泄秀 , 因此就有情 。加上运程配合比较有情 , 因此格局就成 。
若以人情人伦之理论之 , 一定就要保护官星 , 官星已被刑坏 , 就已是“犯上作乱”了 , 加之一路行运不助官 , 岂不更是“犯上作乱” , 怎会命贵呢?所以 , 理就不好讲通了 。
也由此可见 , 官星并非不可刑冲 , 刑冲有序、变化得当 , 也是好事 。法理在于辩证、辩通 。
四柱八字格局之正官格,通过实例详细解读正官格成格八字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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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子平真诠》这一例的论断看 , 足知人情人伦之理论断 , 一味地只保护官星 , 难免会出现错误或偏差倾向 。
《子平真诠》论:至于官格透伤用印者 , 又忌见财 , 以财能去印 , 未能生官 , 而适以护伤故也 。然亦有逢财而反大贵者 , 如范太傅命 , 丁丑、壬寅、己巳、丙寅 , 支具巳丑 , 会金伤官 , 丙丁解之 , 透壬岂非破格?却不知丙丁并透 , 用一而足 , 以丁合壬而财去 , 以丙制伤而官清 , 无情而愈有情 。
             偏印 正财 日柱 正印
乾造:丁丑 壬寅 己巳 丙寅
食神 伤官 比肩 劫财 偏印 正印 偏官 正官
大运: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范太傅命造 , 《子平真诠》所论的错误在那里呢?
1、为了保护官星 , 竟然不把巳看成印禄、日主的帝旺 , 把丑不看成日主己土之根 , 反把巳丑作“会金伤官”论之 , 这是一个错误之处 。
因为柱中不见明金 , 巳丑怎可“会金”呢 。巳丑两相拱 , 不见明金 , 拱谁呢?寅木当令 , 木火两旺 , 那有容金之地呢 , 丑其实就是金之墓 。所以这样论其“会金”就不在理 。“丙丁解之”论 , 也就站不住脚了 。

2、“透壬岂非破格?却不知丙丁并透 , 用一而足 , 以丁合壬而财去 , 以丙制伤而官清 , 无情而愈有情 。” 。这一论断正确吗?
官格用印 , 用之正印 , 有偏印就是多余的了 , 财与偏印合 , 不光是“以丁合壬而财去” , 也是清去了偏印之多 , 留正印就更纯、更清 。单论“以丁合壬而财去”就不合理 。
官格 , 官有两寅就太过 , 只字不提印化官生身 , 反言“以丙制伤而官清 , 无情而愈有情 。” , 伤官在何处呢?看看 , 为了维护官星 , 竟然如此的论断!用印 , 难道不是为了化官生身 , 就是专为了制伤官 , 保护官星吗?
所以 , 这样的论断 , 很容易让后来学习者学偏 , 官星不能克 , 也不能冲刑、也不能说印化官 。那满盘是官星 , 还能是正官格吗?官星得财生而极旺的正格 , 不见一点点伤官 , 而印又太微弱 , 又行这样的运程 , 还能成格局吗?假如是男命丁亥 壬寅 己亥 丙寅 , 官格一点伤官都无 , 也无冲刑破害 , 看看格局是不是能成 , 是不是能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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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由上面几例的分析 , 可想而知 , “天祖、国君、家长”人情人伦之理不可能反复变化 , 但纯阴阳五行之理可以随运程论其变化 。这就是根本的问题所在 。因此 , 命理有时可以比喻成人情人伦之理论之 , 但论格局成败最好用其格局纯粹的阴阳五行之理 , 就最恰当 。如果一会按人情人伦之理论之 , 一会按格局纯阴阴五行之理论之 , 就很容易乱了套 。由此会让学习者产生混乱的思想 , 可导致出正官格 , 财官旺得不得了 , 还要一味的言其保护官星 , 只字不能提身旺衰 。由此就可酿出错误的命理结果 , 这就大大的背离了正格中和、中庸论命的大原则 。
其实 , 十神都是平等关系 , 并没有尊卑贵贱之分 。所谓的正气官星最尊贵 , 什么“天祖、国君、家长、官府等”比喻之说 , 都不切实际 , 也不是八字阴阳五行的真面目 。吉凶神 , 无非就是个正理、逆理的道理 。所以 , 《子平真诠》在这里的比方 , 就与他自己的经典之论“四吉神亦能破格 , 四凶神亦能成格”之论 , 就相左了 。
所以 , 不管是正官格 , 还是七杀格、还是伤官劫刃格 , 格本无贵贱 , 成格局者都可富贵 。既是吉神格 , 不能成格局或败破格 , 所谓的至尊大吉神正气官星也是废物;既是凶神七杀伤官格 , 若能成格局 , 凶神亦是宝贝 。
也由上举例和推论可知 , 正官格官星 , 并不是不能刑冲 , 只要刑冲制化有序而得当 , 照样也成格局可富贵;如无刑冲破害的正官格 , 财官极旺而身衰 , 又无运助身者 , 照样能败破格局而贫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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