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才引进居住 浙江省引进人才政策


浙江省人才引进居住 浙江省引进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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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人才决定了一个地方的经济竞争力和未来发展潜力 , 而落户门槛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才的去留 。各大城市深谙此道 , 浙江也不例外 。浙江在人才落户的政策中 , 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今日我们就来聚焦浙江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01
学历类人才引进落户
1、申请条件:
【浙江省人才引进居住 浙江省引进人才政策】(1)全日制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 , 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
(2)全日制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 , 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 , 无社保和居住证要求 , 享受“先落户 , 后就业”政策;
(4)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及以下) , 无社保和居住证要求 , 享受“先落户 , 后就业”政策 。
2、需准备落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
(4)个人参保证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无要求);
(5)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无要求);
(6)结婚证(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 , 未婚的无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无要求);
(7)在杭无房:《无房证明》与《同意落户证明》;
(8)在杭有房:房产证(如房屋为夫妻共有 , 还需提供共有权人签署的《同意落户证明》) 。
02
职称类人才引进
1、申请条件: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 , 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 满足由工作单位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 , 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 , 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 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已缴状态)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
(3)随迁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 可随迁未成年子女 ,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 , 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2、落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
(4)职称证书;
(5)职称评审表;
(6)职称考试合格登记表;
(7)达到规定年限的单位劳动(聘用)合同;
(8)个人参保证明;
(9)在杭无房:《无房证明》与《同意落户证明》;
(10)在杭有房: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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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城市的吸引力 , 更多体现在看不见的人才生态环境中 。为了把人才留下来 , 浙江各地也不断在做政策上的调整和努力 , 相信定能成为各位人才们的理想之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