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方面的违法行为 进出口货物方面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进出口货物方面的违法行为 进出口货物方面的违法行为有哪些】进出口货物违法行为有 禁止进出口或者限制进出口货物构成犯罪的,依照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处罚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可以撤销对外贸易营业执照 。2伪造、变造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销售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犯前款罪的,应当判处罚金,并按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可以撤销对外贸易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进出口许可证,用于进出口货物 。违反规定,禁止进出口或者限制进出口的技术,构成犯罪的,按照处罚走私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