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巳申三刑应事吉凶!

一、寅巳申相刑



1、寅巳申相刑火旺


古书云:寅刑巳为寅木生巳火之意 。我们知道寅午半合火局,为火旺,同样寅巳相刑也就是寅巳半合火局的意思,故寅巳相刑也为火旺,也必须和寅午半合火局的要求条件一样,即寅和巳两支必须有一支透火,即丙寅与巳或丁巳与寅,才能构成寅巳相刑,这样火旺就刑去申金 。


2、巳申相刑,其意有三:


①.相生之意:巳乃金之长生,申乃金之禄,巳申相刑土旺生金,即巳与申相刑时若有一支天干透土(戊申与巳或己巳与申),即为土旺生金的意思,这时金旺可以刑去寅木 。但巳申相刑为相生之意时,必须天干有庚、辛金透出才为金被刑旺 。


②.相克之意:一般是指在构成寅巳申相刑的基础上,巳再与申相刑即火旺刑去申金 。


③.相合之意:巳申相刑为水旺,乃六合之一,相刑(相合)两支必须有一支天干透水(癸巳与申或壬申与巳),即水旺生木 。巳申相刑合化水,本为六合,但在构成寅巳申相刑的条件下,巳申相合时寅不冲申,申也不冲寅 。


3、寅申相刑


寅申相刑实为寅申相冲,木旺寅可以刑去申,金旺申可刑去寅 。我们知道了相刑的条件,就可以准确判断出相刑的吉凶了 。但寅巳申相刑,并不是循环相刑无终无止的 。实际是寅巳相刑,如果构成了火旺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刑去申;巳申相刑如果构成了水旺就可克火,并且水还可以生木 。


要准确判断寅巳申相刑的吉凶,首先要搞清寅巳申相刑是在什么情况下火旺,什么情况下水旺,什么情况下金旺,并根据相刑后各个五行的旺衰对命局的影响,判断吉凶 。
二、子卯相刑


子卯相刑是三刑之意,《古书》有子刑卯,卯刑子是谓相生,何以相刑?又有书论之:子卯相刑为无礼之刑 。子属水,卯属木,水能生木,卯木为子,今子母相刑为无礼也 。


子卯虽是相生,但的确存在着相刑 。这就要看相刑是否适量的问题 。如子刑卯,是因为卯木不需要水时,而水很多,对卯木产生危害,称为子刑卯;卯刑子,在命局缺水的情况下,而卯木却将水吸干,给子水带来了危害,称卯刑子 。在命局中,子与卯都适量出现,即为木旺,这种子卯相刑按命局对水和木的喜忌而论吉凶 。


三、自刑


古书称“刑之义无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谓之自刑 。本支见本支,自谓同气,何以相刑?”这一段,我们只要理解了“本支见本支自谓同气”这一句话,就完全可以知道辰午酉亥自刑的吉凶断法了 。本支见本支自谓同气,是多、旺的意思 。本气若为喜神者则吉,本气若为忌神者则凶 。


辰午酉亥自刑是辰见辰、午见午、酉见酉、亥见亥的简称 。有把辰午酉亥四字全当做自刑,完全是一种误解 。


【寅巳申三刑应事吉凶!】自刑有吉有凶,自刑不仅是因为相刑之五行多了一个地支,同时因为刑而把余气刑去,这样命局就会显得偏枯 。自刑也是有条件的,也要相刑之本气透干,方能发挥相刑的效果 。自刑是以命局对自刑之五行的喜忌而论吉凶的 。


辰与辰、午与午、酉与酉、亥与亥为自刑 。自刑之同一五行要在本柱透干,才能构成自刑,否则自刑不成功 。但有三支自刑者,只要命局、岁运、流年有透干之同一五行者则自刑成功(辰辰自刑需干透戊土、午午自刑干透丙火、酉酉自刑干透辛金、亥亥自刑干透癸水 。但三个支自刑时,只要命局、岁运之干透阴阳之同一五行皆可) 。


自刑无远近之分,自刑若与合局同时出现时,以自刑为主 。若自刑与合局同为一气时,可同时存在,如巳午未三会,寅午戌三合火局与午午自刑;申酉戌三会,巳酉丑三合金局与酉酉自刑;亥子丑三会水局,申子辰三合水局与亥亥自刑可同时存在 。申子辰三合水局应让位于辰辰自刑 。寅卯辰三会木局必须有三辰自刑方能打破三会局 。亥卯未三合木局应让位于亥亥自刑 。自刑天干同一五行受克或地支有两支相冲者,不以刑论 。


流年见寅申巳亥如何断?


所谓寅巳申三弄,就是命局或者岁运中见有三字齐全即构成地支三型 。


寅巳申三刑看断原则:


1、巳刑申有相生之意 。


庚金长生在巳、巳刑申,如果巳火干透己土生金论,故有相生之意 。


2、巳刑申有相克之意 。


3、巳刑申有相合之意 。


如果申金干透壬水,巳火干透癸水,则巳申合化水论 。如果柱中透甲乙木,则以水生木论,这时申金就不冲寅木了,寅木也不刑巳了 。


4、申刑寅是相冲之意


木旺则刑金,金旺则刑本,喜谁,谁旺则吉:谁旺则吉:忌谁,谁旺则凶 。
寅巳申三刑应事吉凶:


1、身弱,根被刑,该年破财或病伤及不顺 。


2、身旺,身被刑旺,有官非牢狱之灾 。


3、身弱刑财,财星应灾 。


4、身弱刑印,工作有变,住所迁移 。


5、身旺刑官,官职降级 。


6、身旺刑食伤,官必升 。


7、身弱刑杀,必有官灾,病伤 。 
算命 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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