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秘本穷通宝鉴卷首论火

炎火真火,位镇南方,故火无不明之理 。辉光不久,全要伏藏,故明无不灭之象 。火以木为体,无木则火不长焰;火以水为用,无水则火太酷烈 。故火多则不实,火烈则伤物 。木能藏火,到寅卯方而生火;不利于西,遇申酉而必死 。生居离位,果断有为;若居坎宫,谨畏守礼 。
总论火性 。南方者,巳午未离位也 。火之本质为热与光,以木为主体,则火有所附丽,而显光辉之德 。以水为对象,则火有所蒸发,而显既济之用 。丙火生旺,不离壬水,丁火衰竭,不离甲木,其性有不同也 。火性炎上,行于东南,顺火之性,欣欣向荣;行于西北,逆火之性,渐次熄灭 。故生居南方者,果断有为;生居北方者,拘谨畏蒽 。运程亦喜东南,忌西北,炎上格,行西北运多不贵 。
金得火和,而能熔铸;水得火和,则成既济 。遇土不明,多主蹇塞;逢木旺处,决定为荣 。木死火虚,难得永久,纵有功名,必不久长 。春忌见木,恶其焚也;夏忌见土,恶其暗也;秋忌见金,金难克制;冬忌见水,水旺则灭 。故春火欲明不欲炎,炎则不实;秋火欲藏不欲明,明则太燥;冬火欲生不欲杀,杀则熄灭 。
总论火见金水土木之用,以中和为贵也 。火见金名火炼真金,见水名既济功成,见土则晦光,见木则通明 。木与火相连,春夏之火见木多,过于旺烈,而有自焚之忧,木衰火熄,又嫌其不足,故春忌木多,夏忌土旺 。秋冬火虚,金多不能任克,水旺破其压迫,又宜土木为救也 。
春月之火,母旺子相,势力并行 。
火者,三夏气候之代名词,暑热之气也 。寅宫甲木当旺,丙火长生,故云母旺子相 。相者,序次将至,如辅相也 。丙火虽是方生之气,与当旺之木,势力并行,阳回大地,侮雪欺霜,其象至为威烈,此春火之性也 。
天地之气,水火而已即寒暑,故火之生寅,水之生申,与木生亥,金生巳,有不同 。木为火之前驱,金为水之前驱,正月木旺火生,其势力同时而至,自然之势也 。
喜木生扶,不宜过旺,旺则火炎;欲水既济,不宜过盛,盛则辜恩 。
初春余寒未尽,木藉火生,火藉木生,正月阳和之气,即木火会合之象,故云:喜木生扶 。二三两月阳气增盛,木少火明,木多火塞,故不宜过旺 。旺则火烈,阳气燥渴,宜水调剂 。三春木旺之际,自能汇水生火,名天和地润,既济功成 。若水太盛,湿木无焰,非土制之不可,失调和之意,辜负春日阳和之恩矣 。故春火用食制煞,非上格 。
土盛则蹇塞晦光,火盛则伤多燥烈 。
【命理秘本穷通宝鉴卷首论火】此言见食伤也 。土得水润,则生万物,土见火燥,则亢旱焦坼,故火土伤官,独难言秀气也 。土盛火少,则晦火之光,火盛土多,则火炎土燥,生机尽灭,故丙火不畏壬水,独畏戊土也 。火炎土燥之局,用劫用财,皆不可无水为佐 。用木疏土,无水则木焚,用金泄土,无水金熔 。即使火旺成方局,亦只宜一二点湿土,不宜过多,方为有益也 。
见金可以施功,纵重见用财尤遂 。
此言用金也 。三春之金,在绝胎养位,气势微弱,而火值向旺之时,克金之力,游刃有余,金纵多不能困火,故重见用财尤遂 。财为我用,必富格也 。
夏月之火,秉令乘权 。
三夏为火主旺之地,秉时令之气,乘当权之时,此夏火之体性也 。
逢水制则免自焚之咎,见木助必招夭折之患 。
此言夏火喜煞忌印也 。炎灭燥烈,烁石流金,如无水调济,必遭自焚之殃,此夏暑所以喜时雨也 。炎炎之势 。不可向迩,再助之以木,是为太过,难以为继,所以有夭折之忧 。
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穑 。金土虽为美利,无水则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太过倾危 。
此言用财用食伤也 。金,财也 。三夏之金,气极微弱,值当旺之火,如金入洪炉,冶熔成器,故火长夏天金叠叠,必为巨富之格 。土,食伤也 。得土泄火之气,格成稼穡 。但不论用财用食伤,皆不可无水为配合,土润溽暑,大雨时行,则禾稼畅茂,若无水,火旺土焦,万物枯萎,失稼穡之意矣 。火见金,更宜湿土为范,泄火润金,乃成良器,否则,火旺金熔,同成灰烬,再加木助,倾危必矣 。故夏月之炎,不论用财食伤,皆不可无水也 。
秋月之火,性息体休 。
火至三秋,气势衰退,如太阳过午将近黄昏,余光虽犹照耀,无复炎烈之威,此秋火之性也 。
得木生则有复明之庆,遇水克难免殒灭
之灾 。此言秋火,喜印忌官煞也 。火气已衰,光辉不久,得木生之,则有复明之象 。将衰之火,见水克之,难免损灭之忧 。继善篇云:丙临申位逢阳水,难获延年,正指秋火而言 。然有木为救,则可反克为生,故秋火用官煞皆不可无印也 。
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损伤其势 。火见火以光辉,纵叠见而必利 。
此言秋火,用食伤,用财,不能无比劫也 。火势衰退,见土重则晦其光,金旺秉令,非衰火所能克,故见金多,则损伤其势 。土,食伤也 。金,财也 。见土重金多,惟有得比劫增助其力,方能用食伤,用财,故纵叠见而必利也 。
冬月之火,体绝形亡 。
火至亥宫绝地,子丑两宫乃酝酿之时,气势绝续之交,不仅衰绝,形体亦亡,此冬火之性也 。
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克以为殃 。
冬见木,绝处逢生,故云有救 。水正当旺,以旺水克衰火,无木为救,必受其殃,故冬火不能离木也 。
欲土制为荣,爱火比为利 。见庚辛为难任财,反遭其害 。过冬至,一阳来复,理气循环 。
此言冬月用印,更宜食伤比劫为配合也 。三冬水值旺令,见火必克,用木生火,更宜有土制水,单见寒土,力独不足 。更宜丙丁,比助,火土相资,方能温木以卫火也 。冬金虽衰,决非衰绝之火所能克金财也,身弱反受其困 。况官煞正值旺时,更得金生助,以逼衰火,未有不反遭其害者也 。虽然,大气循环,首分寒暑,水火阴阳之总名也 。冬至火届绝灭之际,一阳来复,生机已动,迨气进二阳十二月,地气上升,又侮雪欺霜,故十二月丙火而见比助,反作旺论也 。
五行之理,只有衰盛,永无绝灭 。一气循环,周而复始,不仅水火为然也 。特水火为五行之总枢,言水火而五行在其中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