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允许不得发送营销短信 双11不得未经同意擅自发送营销短信


未经允许不得发送营销短信 双11不得未经同意擅自发送营销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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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允许不得发送营销短信 双11不得未经同意擅自发送营销短信】随着双11促销活动临近,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介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营销短信扰民问题,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美团等主要电商平台企业以及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代表参会 。会议指出,近年来双11促销期间的营销类垃圾短信投诉呈现集中爆发现象,电商平台的相关投诉占比高达9成,且衍生出大量相关消费金融类垃圾信息投诉,特别是平台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平台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发送营销短信等问题较为突出,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 。会议要求,一是电商平台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纠,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完善现有短信营销预案,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要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加强短信端口接入管理,规范短信签名使用,不得接入违规转租资源,不得扩大签名使用范围,通过回头看推动常态化治理 。三是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要加强垃圾信息投诉受理,线索转办及监测分析等工作,发挥风向标作用,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