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992 | 最新】沧州市新增5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公布!( 三 )


疫情防控 , 人人有责 。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 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 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 。 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 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 ,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法律责任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沧州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 , 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管理 , 避免人群聚集 , 防止交叉感染 , 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特通告如下:
一、严控各类活动 。 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限制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 , 特殊原因确需举办的须简化程序、减小规模 。
(一)坚持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 取消或延期举办婚礼、生日、满月、周岁、乔迁、开业、店庆、寿诞等喜庆事宜 , 操办丧事一律从速从简;
(二)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论坛、培训和大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会、群众性公益活动、商业促销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三)暂停举办各类庙会、民俗活动等聚集性活动 。
二、严格报备审批 。 疫情防控期间 , 对确需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 ,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 , 谁承办、谁负责 , 谁主管、谁负责 , 谁提供场所、谁负责”的原则 , 严格按程序报备审批:
(一)婚丧嫁娶活动 。
1.报批程序 。 婚庆活动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同意、乡(街)审批、县级报备”程序报备 。 举办人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 由村(居)委会统一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 乡镇(街道)同意后报县疫情防控办备案 。 丧葬活动按照“个人向村(居)报备、村(居)向乡镇(街道)报备、乡镇(街道)向县疫情防控办报备”程序随时报备 。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办活动的 , 除按以上程序报备外 , 须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 。
2.报备内容 。 举办人须如实报备活动的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等内容 。
3.各级责任单位对报备情况要逐一核实登记、建档备案 。
(二)会议、培训等其他聚集性活动 。
1.报批程序 。 各级各单位组织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 , 举办方为村(社区)的 , 报乡镇(街道)审核 , 报经县级疫情防控办备案后 , 方可组织实施;举办方为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的 , 报经县级疫情防控办审批后 , 方可组织实施;举办方为市直单位的 , 报经市疫情防控办审批后 , 方可组织实施 。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 , 报县级疫情防控部门审批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 , 方可组织实施 。
2.报备内容 。 举办方须如实报备活动方案 , 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和疫情防控方案等内容 。
3.各级责任单位对报备情况要逐一核实登记、建档备案 。
三、严格过程管理 。 对确需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 , 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督管控 。
(一)婚丧嫁娶活动 。
1.严格控制人员规模 , 提倡仅邀请至亲参加 , 最多不超过50人 , 不得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参加 , 不得邀请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参加 。 所有参加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 并持有48小时、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