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胡文海 胡文海杀村官案


杀人犯胡文海 胡文海杀村官案

文章插图
大家好,小豆豆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 。胡文海杀村官案,杀人犯胡文海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因承包煤矿失败,上访村支部人员贪污未果,而于2001年10月26日晚上持枪杀村干部及与之有过节的群众,致14人死亡,2002年1月25日被执行死刑 。
2、胡文海在自家门前开枪打死村煤矿销售员李继,并勒令旁边的刘海旺用消防斧将原村支书胡根生劈伤 。
3、之后,胡文海又开枪射击 , 再伤胡根生,胡根生装死逃过一劫 。
4、刘海旺伤人后,因恐惧逃走 。
5、胡文海孤身一人,持双管猎枪继续报复杀人 。
6、他依次来到村会计张敬林家,杀死其妻和次女;到光棍汉高彦苏家,杀死高彦苏;到前村长冀金堂开设的小卖部,杀死冀金堂,打伤其妻胡拉弟;到村民胡福龙家,杀死胡福龙及其妻;到村民胡三计(也是胡文海的本家大伯)家,杀死胡三计、他的儿媳以及儿媳的两个妹夫;到村煤矿矿长刘海生家,打伤刘海生;到前村支书李利生家,杀死李利生及其妻女 。
7、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内,胡文海相继枪杀14人,枪伤3人 。
8、2001年12月25日 ,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0·26血案”,并当庭宣判:胡文海犯故意杀人罪、私藏枪支弹药罪 , 两罪并处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海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青海(胡文海的二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杀人犯胡文海 胡文海杀村官案】本文到此分享完毕 ,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