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国家卫健委发文:核酸检测又有重大调整( 三 )


4. 阳性结果处置专班 。 主要负责统筹管理涉疫城市所有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的处置工作(包括单采阳性和混采阳性) , 迅速协调完成信息流转、混采阳性的单采复核、单采阳性人员的转运工作 。 专班由 120 转运、公安、疾控和应急采样小分队组成 。
5. 物资保障专班 。 主要负责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所需的各类物资估算、储备和供应保障 , 包括检测物资、防护物资、转运物资、消杀物资和必要的生活物资等 , 并建立有效的调用机制 , 就近就便管理 。 其中 , 采样所需的耗材根据当地人口进行属地储备 , 市县统一调度 。
6. 质量控制专班 。 主要负责区域核酸检测的质量控制 , 成立核酸采样督导组、核酸检测督导组 , 对采样人员操作、个人防护、实验室检测质控以及采样点和实验室内的交叉感染防控进行监督督导 。 通过加强质量控制 , 最大限度减少假阴性或假阳性 , 杜绝出具虚假核酸检测报告的现象 。
7. 医废处置专班 。 主要负责核酸检测各环节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管理 , 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的增减变化 , 及时调整清运频次 , 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 。
8. 信息化保障专班 。 负责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测 , 及时处理信息系统故障 , 保障系统安全运行 , 避免出现宕机或系统崩溃等问题;做好核酸检测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
9. 综合管理专班 。 主要负责撰写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核酸检测分析报告 , 以及核酸检测工作组内各工作专班的综合协调保障工作 。
各地可结合实际 , 根据开展工作所需的组织动员、样本采集、标本检测、秩序维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新闻宣传等 , 对上述 9 个专班进行增设或合并 , 但须做到职责清晰、落实到人 , 不出现责任空白 。
三、工作内容
(一)摸清人口底数 。 各设区市落实「四方责任」 , 建立工作台账 , 通过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排查 , 摸清辖区内街道(乡镇)、社区、小区实际管理人口底数 。
(二)测算采样检测能力 。 各设区市不区分人口规模 , 均按照 24 小时内完成全市核酸检测的目标匹配采样和检测力量 。 其中 , 原则上 , 全部采样任务应当在 6 小时内完成;确有困难的 , 可在 12 小时内完成 。 按照每个采样台(2 个采样人员)每小时采集 120 人的标准测算采样人员数量 , 测算公式为:核酸采样人员数(单位:人)= 人口数 ÷ 360;采用 10 合 1 混采检测技术的 , 检测能力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力量(单位:管 / 日)= 人口数 ÷ 10 × 2;采用 20 合 1 混采检测技术的 , 检测能力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力量(单位:管 / 日)= 人口数 ÷ 20 × 2 。
(三)细化采样方案 。
1. 采样点设置 。 一是科学规划采样点 。 各设区市应当综合人口数量、地理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 , 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 。 按每日 6 小时的采样时间计算 , 可参考 2000-3000 人设置一个采样点 , 600-800 人设置一个采样台 , 每个采样点需 4-5 个采样台(各地可按照社区、街道、乡镇、农村、城郊实际人口数量统筹设定) , 原则上以小区为单位设置采样点 。 二是科学选择采样点 。 采样点应当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场地 , 可选具备通风条件、独立空间的体育馆、展览馆、学校操场等场地 。 自然条件允许时鼓励设置室外采样点 。 三是科学布置采样点 。 采样点内部划分等候区、采样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废物暂存区 , 有效分散待检测人员密度 。 设置防护服穿脱区 , 配备手卫生设施、穿衣镜或防护装置 。 采样点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 , 保证人员单向流动 , 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 。 60 岁以上老年人、孕妇、残障等群体应设置绿色通道独立采样 。 应设置健康码「黄码」人员专用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通道) , 避免因人员交叉造成感染 。 四是迅速建设采样点 。 要求采样点在 2-4 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 , 在固定采样点的基础上 , 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 , 以小区采样为主 , 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细化完善布局 , 方便群众采样、提高采样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