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事关疫情防控!菏泽发布最新公告!( 二 )


七、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
要坚持做好日常的卫生防护 , 常通风、戴口罩、勤洗手 , 少流动 , 不聚集 ,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 , 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 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八、尽快接种新冠疫苗 。
建议符合条件的人员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 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人员进行加强免疫 。
九、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 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特此公告 。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内容综合自健康菏泽号
编辑: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