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杭州通告:恢复销售

为了更好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 经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 现就零售药店恢复销售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3月7日起 , 全市线上线下零售药店恢复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 。
2.健康码或者行程卡异常 , 体温超常 , 有发热、干咳等新冠病毒肺炎症状以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等有关人员 , 不予售药 , 应主动就医 。
3.购买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需要进行实名登记 。 属于代购情形的 , 应同时登记代购人员和实际用药人的真实信息 。
【监测|杭州通告:恢复销售】4.为进一步发挥大数据作用 , 提升疫情防控精准性 , 购买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人员将纳入疫情防控“哨点”监测范围 。 如接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短信的 , 请按时完成检测 。 如发生健康码转为异常码的 , 请按照短信提示尽快完成管控措施 , 已完成但未恢复绿码的 , 请按照短信提示主动申诉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