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盐湖区限制养犬范围 盐城市城管局关于严禁在市区养犬


运城盐湖区限制养犬范围 盐城市城管局关于严禁在市区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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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限制养犬区域划定
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运城盐湖区限制养犬范围 盐城市城管局关于严禁在市区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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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限制养犬范围 盐城市城管局关于严禁在市区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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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日实施的《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明确了运城市养犬实行分区域管理 , 即禁止养犬区、限制养犬区和一般养犬区 。
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区以及集体宿舍区、医院的办公服务区、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为禁止养犬区 。
市中心城区和县(市、区)城市建成区为限制养犬区 。
禁止养犬区和限制养犬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养犬区 。
【运城盐湖区限制养犬范围 盐城市城管局关于严禁在市区养犬】为加强中心城区养犬管理 , 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 , 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 盐湖公安分局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 根据《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要求 , 并结合盐湖区实际 , 将中心城区中银社区、槐树凹社区、金鑫社区、凤凰社区等76个社区(村)确定为限制养犬区 。
■ 限制养犬区每户限养一只犬 , 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除外 。
■ 限制养犬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 。6月27日 , 市公安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确定限制养犬区禁养烈性犬名录 , 以及大型犬标准 。标准明确了马犬、高加索犬等52类为烈性犬;犬体高超60厘米、体长超80厘米或成年犬体重超30公斤的 , 为大型犬只 。
此外 , 《规定》还明确了
个人在限制养犬区内养犬超过一户一只限养数量的 , 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 没收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 , 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在限制养犬区内饲养、繁殖和销售烈性犬、大型犬的 , 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 , 对养犬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对养犬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