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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时限为多长时间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往往会想到向保险公司索赔,把损失降到最低 。但很多人不知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车主对索赔程序缺乏一定的认识,导致投保容易索赔难 。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交通事故理赔时限为多长时间,交通事故理赔自己要先垫付吗等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一、交通事故理赔时限为多长时间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 人 。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 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
3、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索赔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期间 。如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
4、事故发生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
5、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 日内;一般事故15 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 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 5 日、15 日、20 日 。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 30 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须要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单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有时也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当事人自受到该终结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也可以开始算 。
二、交通事故理赔自己要先垫付吗
1、对方车主先去修车,然后告知全责方车主修理的费用价格 。全责方车主再打电话给对方报案的保险公司核对好金额是否准确 。
2、全责方车主再询问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问清自己理赔时需要对方提供什么单据、发票之类的材料,然后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向对方车主询问并拿到相关材料;
3、如果对方车主还提出额外的索赔费用,可直接忽视 。如果提出的额外索赔内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可报销,全责方车主可先行垫付 。如果提出的额外索赔费用并非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不赔,则全责方可不赔 。
4、简单来说就是,非责任方的汽车车身受损,可先利用车损险修自己的车,自己先垫付,保险公司把定损金额打到你的银行卡上,然后全责方利用三者险修对方车,定损完毕,对方先垫付,对方再拿发票找全责方报销,全责方拿发票找保险公司报销 。
【交通事故理赔时限为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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