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交强险赔偿项目和限额 交强险新的赔偿限额


新版交强险赔偿项目和限额 交强险新的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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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交强险赔偿项目和限额

备受关注的交强险新方案终于“出炉”,并将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 。这是自交强险2006年7月问世以来的第一次“改版” 。

根据新方案,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额)由原来的6万元提高至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将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将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不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而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将由现1050元/年调低为950元/年 。
【新版交强险赔偿项目和限额 交强险新的赔偿限额】
其中,死亡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包括:抢救费、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及营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