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任城区转学政策 济宁任城区初中转学政策


济宁任城区转学政策 济宁任城区初中转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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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任城区转学政策
【济宁任城区转学政策 济宁任城区初中转学政策】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和任城区教育实际 ,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 , 需申请转学学生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任城区城区户籍或房户地址一致户籍(户籍迁入需满半年) , 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具有和开发商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或《不动产证》(或《房产证》) , 且房产符合“从2016年9月1日起 , 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 。(针对小学段)”规定 , 一般于8月下旬向欲转入学校申请 。
若申请转入学校具有空余学位 , 一般在暑假开学后两周内办理转学 , 毕业年级一般不转学 , 城区内原则不转学 。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