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幼升小外地务工子女如何入学 蓝田县幼升小外地务工子女如何入学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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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一、入学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采取“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统筹安排”的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应入尽入” 。
二、入学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蓝田户籍并取得西安市蓝田县居住证的务工人员;蓝田非城区户籍离开户籍地到县城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蓝田县接受义务教育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户籍证明、流出证明”等四证材料申请入学登记 。
(一)居住证明 。申请人父母双方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外地户籍人员还应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蓝田县《居住证》 。
1.自购房:提供房产证、县不动产管理部门审核签章的《务工人员住(购)房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5)、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村组)的实际居住证明;无房产证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县房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务工人员住(购)房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5)、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实际居住证明 。
2.租住房:租住国有土地、出让土地上房屋(商品房、单位建房等)的,提供租住合同及房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务工人员租房备案信息审核Ⅰ表》及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实际租住证明;租住集体土地上房屋(民用自建房、小产权房)的,提供租住合同及经镇街政府审核签章的《务工人员租房备案信息审核Ⅱ表》 。
(二)务工证明 。申请人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
1.工商经营: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签章的《个体工商户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8)及营业执照或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劳动务工:提供申请人父母双方与我县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人社部门监制并备案的《劳动合同书》、人社部门审核签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9)、用工单位证照及法人证件(复印件) 。
(三)户籍证明 。提供申请人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
(四)流出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附件10) 。
三、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生计划 。7月12日前,由县教科局负责公布《蓝田县2021年城区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及入学意愿人数一览表》(附件2) 。申请人需及时了解各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及入学意愿人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意愿学校 。
(二)提交入学材料 。8月1日—3日,申请人持《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C类意愿”》、《报名条》及“四证”材料,按照《随迁子女错时登记安排表》(附件3)到意愿学校提交入学材料,学校现场审核 。
(三)材料复核及录取 。8月4日-6日,由县教科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成立进城务工人员“四证”复核工作组,通过实地调查、信息比对等方式对“四证”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者严肃追责,并取消入学资格 。
各城区学校要严格按照入学政策要求,明确新生录取程序,在保证学区内房、户一致的新生学位的前提下,根据登记人数和学位供给情况,首先安排学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房的随迁子女入学,再结合务工经营、租住信息等因素,分类排序,安排其他随迁子女入学,录满为止 。
(四)入学意愿征集 。8月7日,招生计划已满的学校公布录取结果,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发布意愿征集 。8月8日-9日,未被意愿学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且同意统筹的随迁子女,填写《随迁子女统筹入学意愿征集表》,持相关入学材料到意愿征集学校申请登记 。
若征集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计划数时,由县教科局依据居住和务工信息分类排序,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同意统筹安排的,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 。
(五)公布结果 。8月10日—11日,各城区学校公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名单 。
(六)入学认定 。8月15日前,发放《蓝田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 。
四、招生方式
(一)初中 。城区初中包括:蓝田初中本部、蓝田初中文姬校区、滋水学校初中部3所学校 。
2021年,蓝田初中本部、蓝田初中文姬校区,招收本学区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新生 。滋水学校初中部只招收在本学区购房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二)小学 。城区小学共11所 。其中,直属学校4所(北关小学、进校附小、滋水学校小学部、北关小学分校),蓝关街道辖区3所(东街小学、新城小学、大寨小学),三里镇辖区4所(三里镇中心校本部、工业园区小学、樊沟小学、马河小学) 。
2021年,直属学校只招收本学区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新生 。蓝关街道、三里镇户籍,以及在蓝关街道、三里镇辖区学校学区居住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蓝关街办、三里镇政府协同镇街中心学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本镇街辖区内统筹安排 。
五、几点说明
(一)申请人在办理入学过程中,如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个人不良信息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
(二)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身份申请城区公办学校学位登记 。已在西安市其他区县进行信息审核的适龄学生,不得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身份申请蓝田县城区学校学位,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对应学区学校入学 。
(三)全县非城区学校均可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具体办法由各镇街中心学校、初中参照本方案制定办法,自行组织实施 。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蓝田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2),全面负责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依据各自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工作流程和审查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
(二)加大政策宣传 。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入解读相关政策和办法措施,使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熟悉了解相关政策,并引导其严格按政策和程序办事 。要大力宣传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按学区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落实好各自职责 。相关学校要严格落实“一校一策、一校一预案、一校一专班”制度,科学制定登记办法,精心研判入学形势,切实做好资料审核、登记、值班、舆情处置、疫情防控等工作,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严禁违规择校,确保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不产生新的“大班额” 。
(四)严格执纪问责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履职,耐心、严谨做好入学政策解读,不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责任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审批工作的随意性 。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督查科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作风和纪律予以监督,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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