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辽阳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

辽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健康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 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特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紧急提醒如下:
1.境外来(返)辽阳人员实行“14+14”隔离管控措施 。 即在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 来(返)辽阳前3日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 , 来(返)辽阳后 , 继续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解除隔离后开展健康监测28天 , 非必要不外出 , 避免参加聚餐聚会及去往人群聚集场所 。 在健康监测第三天和第七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
2. 国内疫情重点管控地区范围为中高风险地区 , 来(返)辽人员一律实施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同时对前 14 日来(返)辽人员开展排查 , 进行严格 14 天居家健康监测 , 在健康监测起始日和结束日分别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 非必要不外出 。 重点管控地区按照国务院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动态调整 。
3. 重点关注地区范围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 , 来(返)辽人员进行严格 14 天居家健康监测 , 在健康监测起始日和结束日分别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 非必要不外出 。 目前重点关注地区详见附件 。
4.境外、省外所有来(返)辽阳人员须提前3日向单位、社区(村)报备 。 省外所有来(返)人员抵达辽阳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 , 结果未出来前 , 不得进入社会系统 。 近14天内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人员 , 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 并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 报备可以到单位、社区(村)进行 , 也可以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 。
5.我市人员避免前往国内疫情重点管控地区 , 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重点关注地区 , 确需前往 , 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或所在单位报批 , 返回前3日向所在社区(村)或所在单位报备 , 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 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症状(以下简称“十种症状”)的居民做好个人防护 ,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及时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 , 进行“1+3”(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抗体检测、胸部CT检查、血常规检查)检查 , 免收检查费用 。 “1+3”检查无异常、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 , 可以持检查证明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村卫生室对出现“十种症状”患者要按规定转送发热门诊 。 由基层医疗机构、小诊所、药店转送的患者 , 免收“1+3”检查费用 。 已经过发热门诊诊治、转回基层医疗机构的患者 , 如仍然存在“十种症状” , 由基层医疗机构申请当地疾控部门再次免费进行核酸检测 , 必要时送发热门诊复查 。 基层医疗机构接诊的其他患者出现“十种症状” , 要及时送发热门诊 。
6.核酸采样须知:请携带智能手机、身份证 , 采样前30分钟尽量不喝水、不进食、不嚼口香糖 , 配合医务人员完成采样 。
7.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 我市已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 请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市民尽快完成全程接种 , 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员可实施加强免疫接种 。 我市已开展3岁以上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 , 适龄人员可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接种 , 也可自行前往接种点接种(均需监护人陪同 , 携带本人预防接种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及监护人身份证) , 接种后向所在学校或社区报告接种情况 。 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 在接种疫苗、参加必要社交活动等人员密集、封闭场所 , 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 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 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勺公筷、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