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 包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16号


包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 包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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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8号)
2022年7月30日 , 二连浩特市在核酸检测中检出2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 , 2022年8月3日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在居民愿检尽检中检出3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 ,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 严防疫情输入 , 在严格执行包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第17号通告管控要求的基础上 , 现就二连浩特、乌兰察布市来(返)包头市人员管控要求补充通告如下:
一、2022年7月26日以来有二连浩特、乌兰察布市旅居史的来(返)包人员 , 请立即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 , 对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 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近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 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 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 , 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上述人员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市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热线 。
二、2022年7月26日以来有二连浩特、乌兰察布市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其它低风险地区来(返)包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 , 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 , 并做好健康监测 。
三、即日起对二连浩特、乌兰察布市来(返)包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同时进行扫码验码和测温 , 在入市第一关口进行一次免费核酸采样 , 即采即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除外) 。
四、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 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 , 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将根据二连浩特、乌兰察布市疫情进展随时进行动态调整 , 同时建议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二连浩特、乌兰察布市 。
附件:包头市及各旗县区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3日
附件:包头市及各旗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
包头市:0472-5619350、5619338
昆 区:0472-5305335
青山区:0472-3616340
东河区:0472-4388077
【包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 包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16号】九原区:0472-6939045
石拐区:0472-8710017
白云区:0472-8515041
土右旗:0472-8017245
达茂旗:0472-8425937
固阳县:0472-8118850
稀土高新区:0472-7100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