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疫情防控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 成都疾控专家建议您这样做

红星新闻网(采访人员 李慧颖)1月31日报道疫情防控 , 人人有责 。 今年国内发生的多起输入性疫情中 , 有主管单位未落实防疫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的情况 , 也有确诊病例因多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单位和个人如何履行疫情防控的责任和义务?红星新闻网采访人员采访了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首席专家韩德琳 , 听听专家怎么说?
采访人员:从您的领域来看 , 落实单位责任的必要性、重要性是什么?哪些是单位需要格外重视的环节和细节?
韩德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等各类单位 , 是构建群防群治防控体系的重要单元 , 各单位应当服从属地管理 , 切实履行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
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 , 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配合做好交通卫生检疫、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
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宗教活动、商务办公、商场市场、物流仓储等公共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安排专人落实清洁、消毒、通风等措施 , 对进入场所人员进行健康码查验和健康监测 , 并督促扫场所码;特别是商场、超市等场所的电梯、电梯扶手一定要做好消杀工作 , 在电梯等密闭空间内 , 应要求人员佩戴口罩 。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人员集中管理和健康监测 , 对施工场地内的生活区、办公区、施工作业区等进行环境消毒 。
【传播|疫情防控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 成都疾控专家建议您这样做】物业服务人应当配合做好社区群防群治工作 , 商务楼宇物业服务人应当督促物业使用单位落实有关应对措施 , 加强出入楼宇人员健康监测 , 配合做好有关应对工作 。
各单位在落实好以上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 , 还应结合本单位实际 , 按照国家、省和属地相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采访人员:您认为个人在疫情防控方面履行义务的必要性、重要性是什么?
韩德琳: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 , 都有如实报告义务 , 紧急自救义务 , 服从指挥、积极防疫义务 , 接受预防、控制措施义务 。 个人是社会的最小单元 , 是整个疫情防控体系中最小的节点 , 最为分散、变数最多 , 同时也是查缺补漏、排查风险的重点和难点 。 病毒的狡猾有目共睹 , 其致病机理、传播途径也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 , 任何纰漏都可能为其大开方便之门 。 谁不当回事、谁麻痹大意 , 病毒就会在他这里打开缺口 , 进而造成单位、社区传播 , 乃至更大范围的威胁 。 因此 , 个人是最前端、最有效的防护单元 , 个人履行防控义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 。
采访人员:个人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 具体来讲 , 个人需要做什么呢?
韩德琳:建议广大市民强化防护意识 , 规范佩戴口罩 , 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 。 主动向社区(村)、入住酒店(宾馆)、疾控机构报告境外、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情况 , 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扫码、测温、排查、集中隔离或者居家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
疫情期间 , 不聚集、不扎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 非必要不外出 , 减少流动 , 避免成为病毒的载体和传播源 , 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 如果出现发热 , 干咳 , 乏力 , 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 , 鼻塞 , 流涕 , 咽痛 , 结膜炎 , 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 要做好个人防护 , 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 不去小诊所就医 , 不要自行购买退烧止咳等药物 , 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