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ㄒ唬┐庸ど吮O栈鸢瓷瞬械燃吨Ц兑淮涡陨瞬胁怪?nbsp;,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9级赔偿标准】 ?。ǘ├投⑵赣煤贤诼罩?nbsp;,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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